厌恶。
由于腿受伤的缘故,他请假在家,这几天都没有再次学校。
徐韵心中午的很多时候都不在家,她大部分时间是约几个朋友去购物,林宸经常看到她卖新衣服或者饰品化妆品回来,也不知道这么多她什么时候才能用完。
他在房间看了一会书,再过半个月就是考托福的时候,林景沂并不担心他考不过,正如郁黎所说,林宸的英语很好,只是林宸没想要考过,到时候故意做错几题考不过就好了,他不信他考不过林景沂还会硬把他送去不需要托福成绩的二、三流大学。
林宸很清楚自己的动手能力和独立生活能能力,虽然说没有多差但也不会有多好,要他离开生活了17年的地方去另一个遥远的国家独自一个人生活,也太难了。
他放下书,轻轻叹了口气,拿过放在旁边的拐棍,一瘸一拐的离开了房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骨折的左脚踝没那么容易好。
他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的,居然又到了书房,在门口站了一会,他上前敲了几声门。
〃阿宸?〃男人摘下眼镜放在桌子上,看着少年走过来,他的腿不方便,又在借助于拐杖的情况下,走得很慢。
男人起身走到他旁边蹲下看了看他的脚后,微微皱眉:〃还疼吗?〃
林宸摇摇头:〃不疼。〃
〃你不要总是去弄它。〃他的口气有些无奈与责备。
〃……痒。〃林宸不满的道,也不是他想去弄腿上的石膏,而是因为不舒服和痒。
〃忍着。〃
〃……〃林宸很想说他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过也只敢在心里说,不太敢说出口。
让他在一旁坐下后,林景沂重新回到桌子旁看着文件。
男人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文件,神情专注,林宸在旁边看着他的侧脸,就像小时候一样。
他刚从国外接受治疗回来的时候,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时刻跟在林景沂旁边,就算他去公司,林宸也要跟着去。
他除了母亲死的那段时间受到刺激而经常哭闹外,其他很多时候都是很安静,不吵人的。
林景沂把他带到公司,让他坐在一旁他也能不哭不闹的坐很久。
现在这场面很像那段时候,他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林景沂看文件或者开会议。
可是一转眼,已经过去了快十年了,他已经从一个包子脸长相可爱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少年。他的父亲也不再想以前那般年
轻张狂,不仅仅只有岁月才能使人成熟,经历也是成熟的条件,与刚见到他时的相比,他的性格也变了很多,就算再怎么不显老,时间也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丝丝刻痕,就想红酒,时间越长味道越好,这个男人也是如此。
只是日子就这样过来了,他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憧无知的孩子,一转眼,他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心事重重的少年。
再也回不去过去,就像有些感情,一旦发生了变质,就很难改变回来。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林宸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他已经在这里坐了很长的时间。
他借助拐杖慢慢站了起来,迟疑了一会,没有选择马上离开。
林宸和男人的距离不远,几步路而已,只是他走得很慢,几步路对现在的他而言,不算脸蛋。
他走到了书桌旁边,他的眼睛有些轻微的近视,度数不高,不需要带眼睛,即使站在一旁也能清楚的看到纸上的字。
他看了一会却没有看懂,林宸一直觉得自己不是学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