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抹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15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上海,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的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的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卒的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想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上海转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
这大半年,他忙着赚生活费,以便减轻母亲的负担,偶尔会去偷偷看看那个藏在心里的小冤家。
看着,看着,心里的味道又变了。
尤其是看到她和狗这么亲密,心里就发酸。
赚生活费的时候,他认识了沈伯伯,一个老好人,反正舅妈和舅舅不待见他,他还不如跟沈伯伯过,和母亲商量了一番,他就去沈伯伯家住了,顺便帮他看顾商店,在沈伯伯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男人跟女人……
于是,他明白了一件事!顿时心情开朗了。
沈伯伯的人脉很广,没多久给他找到了可以转学的学校,不过要重新读初二,正好初二(3)班的班主任是沈伯伯朋友的女儿,送了点礼,事情就搞定了。
一开始他挺不愿意的,凭什么要重新念初二,他还想早点念完书找工作,好奉养母亲,让她过好日子。
但在去学校参观的时候,他看到她也在这个学校,读的正是初二(3)班,什么想法都没了,立马同意重念初二。
转学的那天,他站到了讲台前。
她却在最后的座位趴着睡觉,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他的姓氏时,在惊奇声中,她醒了。
两人的视线就此对上。
康聿黑色的眸子灿亮了起来……
欧阳淼淼,你是逃不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先上个番外,让大家了解一下康同学为何会喜欢淼淼,其实康同学的阴谋打小就开始了……
哎,康王爷做事情绝对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第十二章 万恶的激素 修改
初三下半学期刚开始,上海开始普及固定电话了,说是普及竟然初装还要好几千块钱,那时候可是一笔大数目,电话号码还是7位数的,不过,班里的同学基本家里都安装了,一安装好,就到学校开始抄其他同学的号码,放了学,挨个拨,那叫一个兴奋。
沈伯伯这个有钱又时髦的老人家自然也装了,于是我和康聿一到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开始煲电话粥,还是那种把电话线拉到了被窝里的煲,不聊到半夜,基本都不挂电话,至于内容,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