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大夏全境都出现了一张通缉令。除了各处官服与军营关卡收到了详细的命令,在城里的大街小巷,也到处张贴了通缉的告示。令人意外的是,通缉令的主角,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也不是奸**女的采花大盗,而是一个柔弱女子。
这个女子,不但娇弱,而且是个大美女。从拙劣的告示上的画像上,也看得出这名女子的美貌。一切五官比例,都符合完美的标准,有一种我见犹怜的风情万种。
这样的女子,居然也会犯案?挤在一起看告示的百姓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听着识字的人转达告示上的内容。“飞花,兵部尚书饶弥午府中逃妾。。重赏一千两。。”
“哇,好重的赏银啊。”好事者都惊叹,这份通缉令所开的赏银,可以说是大夏史上最高的,一千两。有了这些赏银,够普通百姓家庭用好几辈子的了。这赏银的确有着非同寻常的诱惑力。
“嘿,要是发现了这小妞,去报告官府,可就发了!”有人看了这张告示,蠢蠢欲动,着实想发一笔横财。
“这种脏钱,可拿不得。看这告示上说的,这个官府要捉拿的飞花,就是那天要嫁入姓饶的府中的妾。结果花轿抬到了,人却不见了。如果真的是逃走的,被告发又抓了回去,那可不是害了这娇滴滴的姑娘吗!”有人反驳道。
“还说不定是死是活呢。”有人神秘兮兮地说道,“听说,这个姓饶的以前就曾经杀妻呀!这个飞花,可能是被他杀了,藏起来了。为了给陆大人一个交待,才故意编个谎话,说是逃走失踪了呢。”
立即有人附和道,“可不是呢。这姓饶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前的那个妻子,是被他活活打死的。他本来要娶李大人的千金,结果人家小姐死活不肯嫁他,宁可毁容呢。他一看李千金变丑了,就退婚了。这李小姐,就让陆大人府上的一个参军娶了去。”
“可不是一段良缘佳话!我在说书馆都听到编成故事了。这李小姐的娘,十年前被陆大人的那个参军,叫玄什么的,给搭救了,结果偷偷赠给他一个金麒麟。”围观的百姓一听有金麒麟,纷纷发出咋舌之声。
那人便继续卖弄自己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故事,“结果姓饶的退婚那天,陆大人刚好带着玄参军去李府送贺礼,玄参军见小姐受辱,就拿出金麒麟来求婚,被李大人认出来了。这就成就了两人的姻缘。真是老天巧手安排啊!”
围观的百姓看完一张告示,居然引出如此多的八卦,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好奇心,纷纷表示,“就是见着了这个飞花姑娘,也绝不能卖了她,挣这个脏钱。”
守在城门附近的官兵,见这些吃瓜群众光八卦不告密,便凶神恶煞地过来驱散人群,嚷道,“快滚。没见过这人,就不要在这里瞎议论。”
守城官兵刚把这些多嘴多舌的百姓驱赶走,一个带着头巾的瘦弱男子在旁边看了许久,走上前去,歪着脑袋问道,“这告示上说有一千两赏钱,当真?”
这个男子面色发黄,两撇细软的老鼠须耷拉在唇边,一双三角眼有些混浊,看人的时候似乎总是带着一丝窥探的意味。官兵见他一副穷酸样,心里想道,大概又是个来讹钱的地痞流氓,理他做甚。于是便掉转头去,不屑地哼了一声,懒得再看他。
那人见官兵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便将操在袖筒里的手拿出,冷笑道,“瞧你这个得瑟劲,爷爷我今天偏要让你开开眼。”说着,他便一把抢上前去,把贴在墙上的告示“哧溜”一声撕了下来。
他把告示卷起来,放进怀里,大喇喇地对官兵说道,“带我去见你们的头,我要告密。我见过这个女的。”
很快,消息传到了京城。这个告密者也借着这个东风,免费上京都旅游了一把。他坐着官府驿站提供的马车,享受着好酒好菜地招待,憧憬着自己到京都以后,就鲤鱼跃龙门,从此过上富贵生活。
在看到饶士诠府邸朱红的大门之后,这种念头又强烈了几分。被下人带到一个幽深的院子里,一个男子正在拿着一把剪子,精心修剪花草。下人低声提醒他道,“这是饶相爷。”他便恍然大悟,这便是内阁首辅饶士诠。
“见过饶相爷。”他机灵地行了个礼,谄媚地走到饶士诠跟前,低声问好。饶士诠并不看他,还在继续修剪手中的花草,只是淡淡问道,“听说,你见过那个通缉令中的女子,飞花?”
“回相爷,小的确实见过这个女子,不过她的名字,却并不知道。只是见着告示上写的是,飞花。”他小心翼翼地答道。
“很好。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