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上午驱车来到建基集团杨凌的办公室。
合同是两份,一份是林秋和中凌建筑的劳务合同。另一份是绿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凌建筑的材料供应合同。
这个工程明面上还是以中凌建筑为总包单位,林秋的工人挂靠在中凌建筑下面干活,所以签的是劳务合同。另外所有材料是由绿林新材料公司供应,又签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
但实际上,所有施工的事情就由林秋和他的工人搞定就行了,中凌建筑的人无需『插』手。而各种手续则由中凌建筑搞定,林秋无需『操』心。
合同其实跟杨凌已经沟通过很多次,有问题的地方早就改过来。合同很快签完,林秋就跟杨凌提出了让他介绍珠宝店的事。
杨凌听说林秋是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笑道:“你不用亲自去珠宝店,想买什么样的珠宝首饰,我让珠宝店的人带过来这里让你选。”
林秋不禁咋舌,“凌哥,用不着吧!我又不是要买多贵的首饰,也就十万八万的事,让人家专门跑一趟,多不好意思。”
杨凌摆摆手,“没事,我就算是只买个一百块钱的东西,他们都得给我送过来!”
林秋没再矫情,他知道有钱人的能量难以想象。珠宝店是要挣钱的,只要想挣钱,就得屈服于金钱的魔力之下。杨凌应该是对方的大客户,哪怕只是拿过来看看,对方也会屁颠屁颠的赶过来。
“就是钻饰手链,项链,耳环之类的,款式最好新一点的。”林秋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杨凌马上拿出手机打电话,“......你把店里大概十万到二十万的钻饰都拿过来给我朋友选一下!嗯,款式太老土的就不要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