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上午不出去找工作,到时候补一觉就行了。”刘牧星打着哈欠说。
他在心里决定,如果治好了七七的伤,就不让父母起早贪黑地挣钱了,太辛苦。
同往常一样包包子、煮粥、拌咸菜,凡人的生活就像车轱辘,每天的生活轨迹周而复始,负重前行。
准备好早餐后,刘牧星的两个眼皮已经在相互挑衅,准备打架。他用凉水洗把脸,强迫自己清醒地给七七梳头洗漱,然后才连早饭也没吃,直接上床补觉。
等他睡足之后,已经是日上三竿。
刘牧星简单地收拾一下,然后坐在桌子旁边,凝神静气,准备开始最重要的实验。
在上次的冲突事件里,刘牧星的左臂也被划了一下,同样留下了疤痕。他准备先用自己当小白鼠,看看效果如何。
古人自然不可能为了伤疤好了专门写诗,更何况现在都做不到伤疤痊愈,更别提他们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受伤,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所以想达到袪疤效果,应该从描写肌肤的诗词句子中入手。
不过古诗词中描写美人的词句虽然不少,但大都是意会,很少像现在的广告那样直白,所以刘牧星挑选了好久,终于选定了首句诗词——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这是《诗经·卫风·硕人》里的词句,正好合乎题意。
刘牧星拿出笔,本想将诗句写在纸上,后来思考片刻,直接写在了受伤的左臂上。
也许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这样效果更好些。
诗句写上去之后,刘牧星瞪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关注伤疤的变化。
黑色的阿斯嘉语字迹渐渐变淡消失,同时刘牧星的手臂也出现了变化。
皮肤变得更细腻白皙,汗毛纷纷褪掉,毛孔细不可见,整个手臂上的肌肤真如诗文描写的那样,又嫩又滑,富有光泽。
最让刘牧星欣喜的是,阿斯嘉语的力量也改变了疤痕,整条疤痕瞬间消失不见,只剩下光滑无瑕的“玉臂”。
当然,这不是最后结果。
几分钟后,外星语的神秘力量消失,刘牧星的手臂又重新变回属于男人的长满汗毛的粗胳膊。
刘牧星仔细地看着自己的手臂,并没有流露出失望的情绪——他发现,手臂上肌肤确实比原先要好一些,而疤痕也比从前变小了一点、变淡了一点。
虽然变化幅度很小,用肉眼几乎看不出来,但刘牧星能感觉出来,确实有这种变化。
这说明,神语蕴含的神秘力量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遗留些微力量融于他的身体里,以极微小的幅度改变他的体质。
刘牧星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如果一下子就把七七的伤疤袪除,未免太过惊世骇俗,这样慢慢地改进,不但达到预期效果,还能在无形中改善女儿的体质,真是一举两得。
就在刘牧星神清气爽,准备再完成别的验证时,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刘牧星有些疑惑。平时家里很少有客人到访,来的能是谁呢?
他走出屋子,打开门,发现是两名警察,“请问你是刘牧星吗?”
刘牧星点点头。
其中一名警察掏出证件在他面前展示,“你好,有人报案说你偷盗公司财物,请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