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小时候被咬了,罗杰初拥距离现在几百多年了吧,程信宇跟他们不一样,除了会催眠跟拥有高智商之外,跟普通的吸血鬼没什么区别。
顾北陌:“我带他去,你留下来带孩子。”
“孩子?哦,他啊,就他还孩子。等他长大了,我们俩还能管得了他?”现在还是幼崽还可以,可等小天长大后,说不定追着他们跑的人就是他了。
历史上从来就没有狼族跟血族和平相处的事,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罗杰不认为会有。
现在顾北陌把人带来这儿,罗杰知道他是有目的的,等找到狼族的聚集地后,小天就会回到他们身边生活,等下一次再见面时,不是你追就是我赶,不可能会有坐下来叙旧的那一天。
顾北陌:“好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别想太多,雅雅那边我已经说好了,平时他就由你带着,对外说是我养的。是不是带出去玩,但要走出这里,还有,不能以你这张脸出现,你知道怎么做。”
“嗯,这个我知道。”
随意改变容貌,他跟顾北陌都可以做到,很轻松的事,比化妆速度要快,可以做到瞬间换了一个人。
顾北陌:“那个时候他也不需要以原型出现,到时候走在路上你们就是兄弟,以全新的身份,不要去跟我们有关的地方,以免遇到认识的人。”
比如解无忧。
罗杰可以改变自己的五官,可改变不了小天的五官,可以尽量避免他跟解无忧接触,才能不被他发现,这个罗杰知道怎么做。
“他从帝都到T市来,目的很简单。现在你这样吊着他,只是吓吓他,不做点什么,他除了怕,该做的事照样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