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莎的成就与地位,她应该属于峨眉派掌门,至于阿彩,比较像那种整日里惹是生非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的三流门派的小弟子。
阿彩是勇敢的,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却依然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让我有点不忍心看下去。
“可惜,真可惜。”我摇头轻叹。
“可惜什么?”熟饭问。
我看着依然在与阿彩过招的李莎,那份笑傲江湖的霸气让我折服,钦慕不已:“多好的一朵鲜花啊!怎么就插在你身上了呢?”
“因为我比较肥沃。”熟饭洋洋得意地回答,完全忽略掉我语中的讽刺之意。
阿彩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李小姐在哪高就呢?”
“谈不上高就,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替公司卖命的职员。”
李莎的谦虚让阿彩误以为找到了对方的破绽之处:“像李小姐这么漂亮的女人,公司的老板应该会特别照顾你,不忍心让你累着,工作一定很轻松,就跟花瓶差不多,摆在那里就好了。”我拚命朝阿彩使眼色,希望她嘴下留情,免得回过头来伤到的是自己,然而她却没有看见。
“我每天的工作量的确不是很多。”李莎笑着回答。她的工作量怎么可能会多?手下的那帮精英全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能干,她每天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办公室看看报表,然后拟定出各项计划,让下面的人替她跑腿。偶尔出门一次,也不过是坐在咖啡厅或者酒楼里与人边吃边谈,惬意得很。
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就好比站在舞台上的指挥家,虽然看上去是整个乐队中最轻松的一个,却是这个乐队的灵魂。
阿彩以为对方真的是一个花瓶,开始有些炫耀地抱怨起来:“唉,李小姐的命真好,不像我们这种辛苦命,我在公司呆了三年才混了个组长的位子,每天既要跑客户,又要管着那几个属下别犯错,累得我觉得自己老得好快。”
李莎笑着建议:“既然觉得辛苦,那不如换一份工作好了。”
“那怎么行?公司那么信任我,我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看来你是一个好员工。公司应该给你加薪才对。”
“我这人对钱无所谓的。虽然在公司做得很辛苦,但是因为被重视,所以还是很开心的,没有想着要跳槽。”???阿彩会对钱无所谓?这事我怎么不知道?冰箱里的牛奶、水果只要差不多吃完了,她就吼着要我去补货,可从来没有出过一分钱。难道是我之前没有给她买单的机会?看来我要好好反省一下我自己。
“李小姐,难得我们今天谈得投缘,不如大家一起去吃宵夜好了。我请客!”
哇,月亮从西边出来了,哦,不对,应该是太阳和月亮同时从西边出来了。阿彩要请客?我跟她住了一年,让房间无数次,她连路边摊都没有请过我,如今竟然要请李莎吃宵夜?
“好啊。”李莎满口答应,“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我们去‘碧云天’好了,我常去那吃,那里的鱼翅做得不错。”
碧云天是本市比较有名的酒楼,东西菜式都有,二十四小时营业,价格就一个字——贵。看来阿彩要下血本替自己在情敌面前扳回一丝面子。
“碧云天太远了,我们就在附近的酒楼随便吃点东西就行了。”我好心地建议,不忍心阿彩花钱买心痛。
熟饭也赶紧附和:“对啊对啊,去碧云天太麻烦了,万一路上堵车,这宵夜估计就变成早点了。”
“不行,怎么可以随便呢?”阿彩坚持,“堵车就堵车,反正明天大家都不用上班,今天晚上我们就尽兴一回。”
女人啊,失去理智的时候,是可怕的。
趁着阿彩回房拿包的机会,我赶紧跟了进去,对她进行最后的劝说:“阿彩,你别再意气用事了,放弃舒凡吧。”
“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演变为两个女人之间的决斗了。我不会就这么轻易地输给那个李莎的。哼,不就一个花瓶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阿彩,那个李莎根本就不是花瓶,她是……”
阿彩已经没有耐心听我讲任何话,她所有的心思都沉浸在如何斗败她的情敌:“你不必再说了。走吧!”说完,昂起头,走出房门,故作亲昵地挽起李莎的胳膊,赶赴碧云天。撇下我和熟饭呆在家里,两两相觑。
熟饭狠狠地抹了一把脸,有点不太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情:“怎么变成这样子了?那我们呢?被忽略了?”
我暂时性地松了口气,踢掉拖鞋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