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这里离地面的高度超过两百公尺——”
咦?这么高?
她嘴角怞搐,飞快瞄一眼窗外的夜景,才慢半拍想到他说的没错,这距离确实是高了一点……
她真不知自己在想什么。
“——你打开窗户之后,想怎么离开?”他挑眉,笑问:“跳下去?”
“当然不是!”她坚决的否认,不过当然也不能承认,她在此之前,完全没想过敲破玻璃之后,该怎么办。
有些窘然的,她嘴硬回道:“我……我只是……想打开窗子透透气!”
对她白烂的理由,他没多下评论,只笑着转身,用开瓶器,打开之前就已经放在桌上的酒,再慢慢的把那琥珀金黄的液体,倒入水晶高脚杯中。
他的手指修长洁白,举止优雅。
他徐徐的倒着那瓶细颈的酒,一边抬眼瞧着她,透明的水晶杯也是细长的形状,纯净、纤细而美丽。
“这是Rober Weil 酒庄,在一九九九年出的贵腐酒,这间酒庄酿的酒是最项级的,而这一年出产的贵腐,更是项尖中的项尖,你们中国人是怎么说的?”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正她脑袋惊吓过度,也想不出答案是什么。
这人一口标准的中文,就连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也和阿震无异,某种吊诡的感觉,像蜘蛛一样,悄悄爬上了后脑,教人头皮发麻。
“对了,琼浆玉液。”
说着,他拎着那两杯酒,走上前来。
莫名的,因恐惧一退再退,贴到了身后冰冷的玻璃墙面。
“丁可菲小姐,是吗?”
他扬眉,将装着那金黄色液体的水晶酒杯,递到她面前。
她吞咽了下口水,点了点头,却不敢伸手去接。
他眼微眯,对她不接这杯酒,感到不悦,冰蓝的眼眸,透出冷冷的怒气。
话说回来,“识相”向来是她丁可菲的最高指导原则之一。
她飞快伸手接住那杯酒,还不忘露出诚惶诚恐、胆小怯懦的模样,那不难,反正她本来就害怕得要死。
“呃,那个,谢谢……”
薄薄的嘴角微扬,他举杯,挑眉等着。
她只好胆小的跟着举杯,然后在他轻啜一口那上等的贵腐酒时,硬着头皮礼貌的跟着轻抿一下。
当然她没有真的喝,谁知道他会不会在酒里加了什么怪东西。
满意,浮现了他的眼帘,他心情愉快看着她,自我介绍。
“我是约翰。麦德罗博士。”
她该说什么?久仰大名吗?
瞪着眼前这文质彬彬,像个绅士一般的家伙,可菲小嘴微张,好半天,才有办法挤出一句话。
“我,呃,是丁可菲。”她睁着大眼,继续贴在玻璃墙上,补充道:“红眼意外调查公司的行政助理。”
他轻笑出声,伸出食指,轻点了她的方向,点了一下,说:“我知道。”
“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她眨巴着大眼,一脸胆小无辜,不忘偷偷的往角落移动。
“这个呢,我也知道。”说着,他挑眉,再轻啜了一口酒。
“呃,那个,这之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他以食指轻点着自己的唇,拎着酒杯,抬头仰望着天花板,看似认真的想了一下。
她趁机再移两步。
但他拉回了视线,瞅着她,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的,将她看了一遍。
那审视的视线,让她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极为轻易的,他让她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狼狈、肮脏,与破烂。
从玻璃的倒影里,她可以清楚看见自己的模样。
她肮脏的赤脚,将雪白的地毯踩得到处都是脚印,过膝的长裙因为一下午的折腾,早就又脏又破,当然她的T恤也是,它们早已失去了原来的干净与整洁;而她绑在身后的辫子,更是有如陈旧的麻绳一般,又毛又乱。
她的脸,同样全是灰,尽是爆炸之后的烟尘,额头上还有干掉的血迹。
自卑心,在瞬间膨胀起来。
一下子,觉得自己在这人挑剔的视线下缩得好小好小。
她缩起肮脏的脚趾头,握着那杯和她超级不适合的水晶酒杯,只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正被超级龟毛的老师检查服装仪容。
“不,我想,这其中没有误会。”他睨着她,轻笑:“虽然,我一度以为,我可能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