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三四岁小孩的小腿肚子那么高。
宿臻没有坐在长凳上,他端着小板凳坐到了门口,一米七八的大个子坐在不足三十厘米高的小板凳上,看上去跟直接坐在地上没什么区别。他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面色苍白,嘴唇缺水,都起了死皮。
虽然他现在周身的气势看上去很是沉郁,但这不是宿雨不敢靠近的原因。
他之所以不敢往宿臻旁边去,还是因为宿臻脚下趴着的那条大黑狗。
想当初有狗贩子偷偷跑到西桥村,往人家门口丢放了药的骨头,还朝宿雨打听村里有哪些人家养了狗,他还记得那时自己还在掰着指头算有哪些人家,黑狗就从拐弯的地方冲了出来,追着问话的那人咬,愣是把人给撵到宿爷爷干活的田地里,一路上把那人咬得嗷嗷叫。
狗是条好狗,就是咬人的时候气势太凶。
宿雨总担心它什么时候心血来潮,想要尝尝他是什么味道。
到时候他跑又跑不过,打又打不过,想想都觉得害怕。
不过真男人就是不能怂。
扒着门板做了半天的心里建设,宿雨正要一鼓作气的冲上去和宿臻说说话,外面他姐就已经拎着洗好的衣服回来了。
“宿雨,快出来晾衣服,池塘里的水好凉,我要歇一下。”家里不止是宿雪一个孩子,所以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当然不能只有她一个人来做。
她一早就和宿雨商量好了,洗衣服扫地的活归她,洗碗晾衣服的活则归宿雨,分工合作,谁都有事做。
反正这种分法不管是宿雪还是宿雨都是能够接受的,对宿雪而言,到池塘边去洗衣服虽然冻手了些,但总比洗碗时碰到的油渍要容易接受些。
而宿雨么!
他还是蛮要面子的,在池塘边洗衣服的都是大妈大娘,或是小姐姐,总之都是女流之辈,他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混在女人堆里,是会被小伙伴们嘲笑的,所以在家里洗洗碗,晾晾衣服,真的不算是事儿,反正这些活一会儿就能做完,又不用出门,真的是非常的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