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着她,“你不怕,我怕,你一个姑娘家,跟着我算怎么回事呢,更何况,玉泉山离这里一千多里,我要徒步走过去,你……”
他无奈的看了眼猫守玉,“你要是实在没地方可去,去灌江口吧,我家就在那里,棺材铺的赵大叔帮忙照看着,你跟他说明情况就能住了。”
“咦,那你不怕我把你家的东西都偷光?”猫守玉眨眨眼无辜的看着他。
杨戬摇头道,“我家现在哪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猫守玉托着下巴想了想,“不行,我要是住在杨府,被街坊邻居看见了,更要说闲话,而且,我虽然失忆了,但会一些莫名其妙的法术,不会拖累你的,更何况,这条小奶狗被你这样照顾着,没几天就得折腾病了,我还挺喜欢它呢。”
她说的很有道理,杨戬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点头答应了。
两人一狗上了路。
这一路山高水远,这一路千里迢迢,这一路郎情妾意(大雾)。
咳咳。
总之,杨戬和猫守玉在这一路上成功的从同伴升级到了好友,将友谊升级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杨戬对猫守玉刮目相看的客观原因有三个:
第一,她脚力好,不管自己赶路有多急,步伐有多快,她总能跟上,面不红气不喘,根本不是他之前认为的千金小姐的娇弱模样。
第二:她会做饭,在之前疲于奔命的时候,风餐露宿已是杨戬常态,饱一顿饥一顿,摘野果,烤红薯,饮山泉。
但是,有了猫守玉却不一样了,她是个对吃饭极其极其看重的姑娘,她芥子空间之物资丰富已是世所罕见,偏又嫌弃这个不营养那个不新鲜,遂他们多处于一路前行一路就地取材的状态。
鸟雀,鱼兔,野菜,菌菇……皆为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