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春天的闪电,最大的梦想,就是和喜欢的女孩一起去看遍这世界、去最遥远的远方,飞越高山和海洋……
可惜,这个梦想,当看到心爱的女孩坐上了一辆悍马车离开草原时就破碎了……讽刺的是,悍马车的主人也是一个怀揣同样梦想的少年,只是这个少年比较有钱,在厌倦了枯燥乏味的富家生活以后决定去看看世界,碰巧在草原旅途中邂逅了和岱钦青梅竹马的那个女孩,两人认识十几天,就胜过了他们在草原相伴的十几年,那么多矫健奔腾的马儿也抵不上一辆悍马车,多么的悲哀、多么的滑稽。
原来,世界那么大,想要去看遍,需要很多钱的啊。
原来,现在的女孩子,大体是宁愿坐在悍马车里吹空调做运动,也不愿意骑着马儿自由自在的驰骋。
恍惚间,他想起了三年前的某个夜晚,自己背叛出草原时哭喊出来的那段誓言:我要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再也不窝囊了!
所以,他来到了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澳港,选择了追随澳港最恶贯满盈的人渣……即便这个人渣,是他曾经最憎恶仇视的!
他刻苦学习修行,给人当牛做马做走狗,目的只是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至于什么使命什么天职,连泰迪狗的屎都不如!
他的心声,如同《英雄本色》里小马哥在黑夜中的那段苍凉控诉: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有多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
“这狗娘养的世道!”
岱钦一拳砸烂了中控屏幕,狠狠踩下油门,选择了继续疾驰在无尽苍茫的黑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