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那边王凌绝对是瞠目结舌,这袁熙根本就是巧立名目,偷换概念啊,不过也够机灵的。 ‘非刘邦,非项羽’,明明是在说,袁熙没有刘邦项羽之才,是绝对的贬义。 可在最后加了一个‘是袁熙’,顿时就把袁熙和刘邦、项羽放在一起比较了。 不仅褒贬不一,整个高度也完全不一样,甚至还有一种,他袁熙不屑于成为谁谁。 他就是他自己,独一无二的袁熙的感觉!好手段,好心机,好气魄,好逼格。 “好小子!”许邵一反之前的严肃,摸着胡子笑道,“袁本初,倒是生了个好儿子啊,袁家有望了!” “先生!他怎么能这样呢,你明明不是这个意思!”王凌忍不住叫出声来。 “哈哈,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许邵笑道,“彦云啊,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如果以后能有这个袁熙那样聪明,我可就欣慰了。而且袁家二公子,将来是个你值得托付的人,你且记住。” 王凌却没有发现,许邵面色凝重的低语: 大厦崩塌,鹿隐于林,猎鹿之主。 王凌不服气的撇起了嘴:袁熙是吧,我记住你了!毕竟是同龄人,也有一较高下之心。 谁知道许多年以后,王凌真的跟随了袁熙,并替袁熙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日,正当晌午,虽然寒风冷冽,但洛阳城里依旧熙熙攘攘。 袁熙同曹昂又一次溜马洛阳,他们正从朱雀大街,向洛阳南面的小苑门走去。 汉代的洛阳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并且及其富有特色。 据史料记载当时的洛阳城“东西七里,南北九里”城内以性质不同分为若干区。 其中繁华的工商去就有南市、马市、粟市和金市等。 如果读过班固《两都赋》和张衡《二京赋》你就可以从中,体会到东西两都的繁盛。 不过终究透漏出一些暮气,起码袁熙是这么感觉的。 这朱雀大街铺的是青石路,平整宽阔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从衣食住行生活所需到奇珍异宝,笔墨书画无所不有。 因为行人众多摩肩接踵,几人也就没有骑马而是牵着马匹步行。 就在曹昂与袁熙说笑之际,迎面走来一个挑着一担子东西的青年人。 徒然地,那人脚步一踉跄,身子倾斜就倒向了曹昂。 曹昂身手还算敏捷,就在即将和那人撞上的瞬间,一个侧身让过那人。 那青年人立马跌倒在了地上,箩筐里的几件杂碎之物,也滚落到地上。 “小的不是,请大人勿怪,大人勿怪。”青年人站起身来,一边捡起地上的杂物,一面向曹昂笑着赔罪道。 曹昂觉得无恙,倒也没往心里去,牵着马匹就要走。 就在那年青人重新挑起担子要走时,他面前突然一黑,一尊高大的身躯,已经挡住了他的去路。 年青人一瞧那人,不禁倒吸了口凉气,挡在他面前的是个异常魁梧的壮汉。 壮汉扫帚眉铜铃眼鼻,面色黝黑,一把胡子犹如钢针,当真长的丑陋凶悍。 并且他腰间还配着把环首大刀,人往那一站,真似一尊怒目金刚。 挡住年青人的正是许褚,只见他怒喝道:“竖子,胆敢在你许爷爷面前,干这等见不得人的勾当,还不把偷了曹公子的佩玉交出来!不然别怪老许无情了!” 曹昂愣了一下后,立马摸向腰际,曹昂眉头一皱,果然,自己佩戴的一块上好古玉,已经不见了踪影。 有汉一代,时人崇尚佩玉,玉器的佩带代表着人们的社会地位,士人也往往用玉来比喻人的德性。儒家就讲究“君子必佩玉”“无故,玉不去身”等。 到魏晋时,士族中的一些人更是相信玉有长生不老之功效,每当寻得上好古玉时,必定碾碎吞服。 曹昂系在腰带上的这枚玉环,乃是一枚成色上佳的古玉,这名毛贼倒也识货,并且身手了得,只是不凑巧碰上许褚,这个眼神一流的凶神,那就踢到铁板了。 这时周围也逐渐,聚集起一圈围观的路人来,国人自古以来喜欢看热闹。 袁熙见到这么一出变故,不由打量起那年轻毛贼来,见他穿着件粗麻衣,二十来岁相貌一般,身子有些消瘦,眼睛却是有些黑溜有神,显然不是初犯。 年轻毛贼还想争辩什么,许褚也不和他多说,上前一步左手揪住他衣襟,右手握拳就朝他肚子挥去。 “啊!”只是三分力道的直拳,那年轻毛贼就吃痛抱着身子倒了下去。 接着许褚在他那担子杂货处,用手翻了翻,就拿出了一枚环形古玉,随即许褚将古玉抛给了曹昂。 曹昂接过古玉怪叫道:“好呀,一个小毛贼,竟敢犯到你曹大爷这来啦!” 说罢,他揪起那年轻毛贼,厉声说道,“知道你曹大爷我,抓过多少毛贼进廷尉府衙么?啊?” 毛贼一手捂住肚子,一手摆哀求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且容小的说明,这其中大有缘由。”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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