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用于食品加工厂的建设和员工福利房的建设。在二环以内,提供一块75亩以上的商业用地,未来用于合资公司总部办公楼的建设。
第五,合资公司成立一间食品研究所,资金由合资公司投入,所需人才由政府方面提供,专门为合资公司进行食品研发和加工工艺改进。
第六,合资公司的期限最少三十年,三十年后双方如果还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则继续续约。若有一方不想续约,可以退出公司,另一方有权按照当时公司的市值收购对方手中的股权。
第七,我作为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每年只领取象征性的1块钱人民币的薪水。香港高管的薪水,按照香港的行情制定,本地高管人员和职工的薪水,执行另外一套薪资标准。
这套薪资标准比香港低,但却比本地要略高,但要保证本地员工能够切实拿到手中。”
为什么王大山不领薪水,只领1块钱的象征性的薪水?
因为实在没有必要领薪水,给他发多少钱都不合适。发多了国家不同意,发少了香港团队也不愿意,毕竟他是老板。
所以王大山干脆只拿象征性的薪水算了。
至于为什么要在谈判中把香港人和内地人的薪水说清楚,那是因为即便给本地高管开与香港人同样的高薪,他们也拿不到。
1984年的时候,中国与美国成立第一家生产汽车的合资公司北京吉普。双方约定两方高管的年薪都是十万美元,美国人能拿的到,但中方高管的钱是直接打到国家上级管理单位的账户里的。
国家不允许在合资企业任职的公职人员拿到超出自身级别的工资,多出来的全部要上交。
因此王大山才要在谈判上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不能又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否则内地高管谁愿意给合资公司干活。
“第八点,政府不得无故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不得干涉企业的正常决策。决不允许政府打着监管的旗号干涉企业的运营与决策,这是底线中的底线!”
一口气说完了八点,王大山喝了一口水,又说道:
“以上八点,是我们必须要通过谈判达到的目的。我们持股的底线,最低不能低于百分之六十。
理想状态下是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六十五也能接受,百分之六十是底线,绝对不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