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洪森宝也一块带过来。”
等小弟走了,胡同旺陷入了沉思。
接下来该怎么办?到底是交人还是开战?
交人,他是不想交的。他就这么一个儿子,惹再大的祸都不能交出去。
胡同旺是个很奇怪的人。
别的大哥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混黑道,害怕祸及妻儿。
不当黑社会不知道,只要当了黑社会,每天都会生活在恐惧当中。
谁愿意天天打架劈友?谁愿意时不时被警察请去喝茶?
就像电影里说得那样,一入江湖,一只脚踏进了监狱,一只脚踏进了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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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胡同旺是个例外,他的心愿竟然是把儿子培养成为江湖中最屌的大佬,能号令群雄的那种。
于是从小就开始培养,七八岁便拜了名师学习蔡李佛这种号称最能打的拳。
能打确实能打,也凭借着能打成功扎职红棍跻身和合庆十二飞将。
但要想成为号令群雄的大哥,光能打不行,还必须有脑子。
换句话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胡庆没有,要不然他也不会惹到王大山。
自从胡庆带着一干心腹打仔去到中环之后,他就以洪森宝马首是瞻。洪森宝年纪比他大,两人从小相识,又是社团的金主,就以兄弟相称。
昨天晚上洪森林调戏宋熠姌不成被王大山收拾了一顿,挨了一酒瓶。
越想越气的他找到了胡庆给他报仇。
胡庆啥也没说,带着自己的小弟就去了,碰巧看到王大山与宋熠姌去散步,于是便有了昨晚的伏击。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虽说很能打,但绝对是个讲义气的。就算是伏击了项义的老板,也不可能是他惹的事。
肯定是因为洪森宝那个畜生惹了事,自己儿子因为讲义气被连累了。
如果是这样,那这人是交还是不交?不交了要开战,说不定字头堂号都要被打没。交了儿子可能会没命,并且还得罪了洪三合。
无论哪一种,都是自己不能也不愿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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