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上,赵如玉美滋滋的清点着自己抢来的东西。 最让她喜欢的,是那一锭沉甸甸的金子,有她的手掌心这么大。 “这锭金子好啊,以后我拿去找人打一个大金镯子,到时候戴上手上,别人看了也能羡慕羡慕。” 马车外面的楚占梁,听到赵如玉的声音,回了一句:“大金镯子带着最俗气,旁人戴镯子,大多带玉镯子。” “你若是喜欢,回头我多送你几个。” 赵如玉一听,连忙打住:“还是不要了,当初你到我家下聘送的那些玉饰品,我一样都没戴。” “留在最后,便宜了那些劫匪。我还是比较喜欢戴大金镯子,这玩意儿我认识真假。” 上辈子的大金镯子,一个要好几万呢。 只怪赵如玉穷,上辈子别人戴大金镯子,她没有钱买,只能看着。 玉镯子自然也是贵重的东西,但,赵如玉认为那是破石头演变而来的,好看是好看,但终究是石头。 再加上那东西容易碎,她就更加不喜欢了。 还是大金镯子好,以后没有银子用了,她就拿大金镯子去换钱,别人没有机会说这东西是假的,她也不用担心被人坑骗。 楚占梁倒是没有再说话。 赵如玉喜欢什么,那就送什么好了。 到了粟州城,金子也有,玉镯子也有,银子也有,他能够满足赵如玉的喜好。 刚刚厮打了一顿,几人都挺累的,这会儿也不狂奔了,而是驾着马车慢悠悠的往前行驶着。 过了丽水城之后,那些藏在暗处的刺客,就更加的疯狂了。 一天到晚就没有消停的时候,赵如玉跟楚占梁,时刻都要提防着有刺客冲过来。 往日他们是光明正大的追赶,现在是暗中行刺。 连着好几天都被那些刺客骚扰,赵如玉实在不耐烦了。 这么下去,就算楚占梁是铁打的,总有一天身子也会吃不消啊。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赵如玉问楚占梁:“还有多久到粟州城?” 楚占梁:“照着目前的情况看,估计还要五日才到。” 还没有过年他们就从黑石村逃出来了。 现在接近清明了,也快到粟州城了。 赵如玉:“难怪那些人那么疯狂。” 进了粟州城之后,可以说是到了楚占梁的地盘了。 那些人就算是想要行刺,也要掂量再三。 沈丘已经把柴火捡回来了。 两个孩子则是跟着去淘米煮饭。 天气已经暖和,野外已经长出很多能吃的野菜。 趁着没有刺客偷袭的档口,赵如玉在附近找了些野菜跟蘑菇,楚占梁则是去抓野兔或者野鸡这些。 他有功夫,抓野鸡野兔,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赵如玉捡好野菜跟蘑菇了,楚占梁也拎着一只大肥兔回来了。 今天吃的是干锅兔肉。 葱姜蒜辣椒等,各种配料切好,清理好又切成块的兔肉,就可以上锅炒了。 后面想吃蘑菇跟野菜,直接放到锅里面去打底就行。 在外逃亡的日子,虽然提心吊胆的,但,吃得好是真的。 不是野鸡就是吃野兔,要么也是鱼。 比在家里吃的要好。 住在村子里面,山里的野兔野鸡还有鱼这些东西,大多都被附近的猎户给收缴完了,想吃一顿野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外面就不一样了。 荒郊野岭的,猎户也找不到这边,山里的野鸡野兔随地可见,再加上楚占梁有功夫在身,他们想吃这些东西,再容易不过了。 兔肉炒熟,葱姜大蒜辣椒之类的东西倒进去一起翻炒,那香味别提有多好了。 赵如玉又嫌弃蘑菇不容易煮熟,于是连着蘑菇一起倒进去翻炒。 如此一来,蘑菇的香味,野兔的香味还有各种调味料混合在一起,那味道简直了。 两个孩子已经拿着碗在一旁等着了。 这段时间吃得好,两个孩子的脸蛋,明显比以前滋润。 兔肉炒好,赵如玉放了一些野菜垫在锅底,然后就宣布开饭。 两个孩子乐呵呵的跑去盛饭。 几人围着坐在一起,开动。 相处了这么些天,沈丘跟赵如玉也熟悉了许多。 吃饭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样客气了。 “夫人的手艺实在是好,跟着您,沈丘天天都能吃上美味的东西。” “沈丘有福气了。” 赵如玉看了沈丘一眼,笑着说:“你小子嘴巴倒是比以前甜了,快点吃吧,回头还要你多多照顾我们呢。” 话是跟沈丘说的,但,赵如玉的手一点都不闲着。 她看到一块好肉,随手就夹到楚占梁的碗里:“这一块肉好吃,你吃这个。” 自己的男人,那必须要自己疼啊。 更何况,她跟楚占梁的关心亲密了不少,赵如玉的潜意识里面,有好吃的必须要给楚占梁。 楚占梁看着碗里突然冒出来的一块肉,愣了一下,之后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好。” 赵如玉一边啃肉,一边跟楚占梁说:“你喜欢吃什么菜?回头到粟州城了,我给你做。”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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