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正在自己啃狗腿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的文士就蹲在旁边看,垂涎欲滴的样子,再配上那文士骨子里的高傲,那情形看在眼里真的可笑。
“和尚也吃狗肉吗?”那文士诧异的弱弱的问道。
这个年代,讲究发肤身体受之父母,不得损毁,男人都是留发的,因为吕世的一头短发,自然被认为是和尚。
吕世就把狗腿递上去,轻笑着道:“狗肉还有个名字叫佛跳墙,佛都为之跳墙何况和尚乎?来来,尝尝鲜却也不是不可以。”
那文士讪讪的接过了还留着吕世牙印的狗腿,不忘彬彬有礼的道声谢谢。
“这山陕大旱,饿殍遍地的时候还能有狗腿吃,的确难得。”那文士先美美的闻了下,然后感慨道。一看原先就是个锦衣玉食的身家,不过是现在落魄了,也成为了为一口吃食而不耻祈求的流民。
文人士大夫是被朝廷供养的,但大明崇祯年间,内忧外患,已经是朝不保夕了,这些底层士子也断了朝廷接济香火,像这样人都变成了乞丐,可见世道艰难如斯。
吕世哈哈一笑道:“这个时候就是野狗最肥,你手中拿着的那个家伙,大前天我还看着他吃着死人,但下一刻就成了我这和尚的口腹之物,也是因缘循环啊。”
那文士闻听一愣,马上脸色变得惨白,火烧了似的丢下狗腿,蹲在一旁干呕起来,好一阵后才面色苍白晃悠悠的站起,很是深沉的看了吕世半天,最后喃喃道:“罪过啊罪过。”便蹒跚运去。
“罪过吗?我这和尚的口语怎么倒成了他的言辞?”吕世摇摇头自嘲一笑,捡起地上的狗腿继续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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