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敏狠狠抽了抽嘴角,不由得摸了摸额头,想起了三个月前她用这句话哄这个孩子的光景——
她和阿顺是在竺国认得的。
当时,她在逃难,遇上几个莫家的兵正和这小子近身肉搏,原本,她是不想多管闲事的,却在无意间听到那些人想要斩草除根。基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原则,她好心帮了一把这个身中枪伤的少年。
那会儿,她真以为这孩子活不到第二天了,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没办法送医她只能跑出去给他找草药,可等他回来时,他不见了,之后,她怎么找都没找到这个受重伤还不忘嘻嘻哈哈的男孩。
当时,她以为他是被他的仇家给抓走了,还曾伤心了两天——
那时,她看到了太多的生死,心变的极为的敏感。
实在没想到他还活着。
她在心里感慨了一下,转头看到佟庭烽正挑眉,用一种清凉的目光关照这位很爱油嘴滑舌的家伙,不由得又捏了捏眉头,耸耸肩,摊摊手,说:
“别跟他一般见识,毛孩子一个,今年十八岁,是一个正处判逆期的孩子,三个月前,我在竺国遇上过一回。顽劣的很。”
“老婆,你就这么向别人介绍我吗?我们可是有过婚约的”
阿顺皱起
tang了那对漂亮的很不驯的眉,用不太良善的目光扫过佟庭烽,那眼神透着某种奇怪的敌意。
“闭嘴,还敢乱叫是不是除了叫宁姐,其他什么都不许叫,叫宁姐,快叫宁姐”
这死小子,真是能给她添乱。
“不,老婆呀,别拧我耳朵,别拧我耳朵,我叫,我叫,宁姐,宁大姐,大宁姐,痛死了”
阿顺没想到她会真拧,手劲还这么大,不由得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惨叫——他活了这么大,还没被一个女人给欺负成这样子过。
一片蓝汪汪的海水边,一个美丽的女子,凶巴巴的拧着一个高个子男生的耳朵,一手被反负在背后,另有一个英俊的男人在边上看着,满眼的恼愠之色,在看到女人如此教训那个男生时,唇角微微翘了翘——他的太太啊,温婉起来,那是真温婉,凶悍起来,那是真凶悍。
一个漂亮的小男生跑了过来,瞪大了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哇,原来妈妈凶起来,是这么有力量,他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小耳朵,提醒自己,以后一定不能惹妈妈生气,一个大男生被妈妈这么拎着拧,太丢人了
对面,巴特恩眯着眼,目光落在男孩身上:这个对任何人都不卖账的权贵少爷,怎么会乖乖驯服于这个女人?
而另一边,跟着佟庭烽来的人,除了陈祟,其他人都露出了惊奇之色:他们的老板娘,这也太悍了,老板斯斯文文的,能吃得消吗?
“阿宁,要是想要叙旧,我想我们应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你不想上头条的话。”
佟庭烽上前牵住了女人,建议的说。
宁敏这才松了手,瞪了一眼,却又弯起了唇:
“臭小子,命真是大走了,姐请你吃饭!对了,这是你姐夫”
最后这个称呼,确定了佟庭烽坚不可摧的地位。
阿顺皱起眉,斜目睨了一眼,撇了撇嘴,不肯叫,主动忽略,只道了一句:
“好啊好啊,我要吃宁姐亲手做的饭,对了,能不能来只具有中国特色的叫花子鸡啊那会儿听你说那些美食,说的那个嘴馋,现在,我是不是能如愿以偿的吃到?”
“你要是不叫姐夫,我可以打赌你肯定吃不到任何我做的东西。”
她凉凉的打破了他的向往。
“凭什么?”
阿顺叫屈。
“凭他是你姐夫啊!另外,做菜的那个人是我!”
宁敏回答的理直气壮,把阿顺的气焰全给压了下去:
“叫姐夫,就带你去吃饭!”
“姐夫”
阿顺磨着牙叫了一声,叫的心不甘情不愿。
佟庭烽微微一笑,因为他有看到女人目光闪闪的露齿笑了,很愉悦的表情。
此刻的她,显得无比的轻快自在,很显然,能遇上这个少年,与她而言是一件很欢喜的事。
只不过,与他来说,却满不是味道:一下子又突然冒出两个男人来觑觎他的太太,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高兴不起来的事。
不过这天傍晚,阿顺并没有跟着去公寓,正当想要上车时,这孩子接了一个电话,面色极度不佳的和电话那边的人吼了一大番话,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