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一刻也不想再在公司呆了。
#沿途总有不绝的工作,但我们并没有不老的心情#
她决定,今天去逛街!
加班费那么多,不买买买怎么对得起自己。青春,就是要任性!
公司附近就有步行街,各种专卖店任君挑选,李婉想起好久没买衣服,于是信步前往。
今天路上特别堵,车龙前不见首,后不见尾,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坐车。
转过一个弯,只见前面马路边围着一堆人,有警察在现场指挥,周围还摆放着好些雪糕筒,上前一打听,原来这里出了车祸。
怪不得堵得这么厉害。
李婉晕血,自然不会去凑热闹,正准备绕道走,突然发现人群外围,一个男人鬼鬼祟祟将手伸进了别人的手袋。
人群嘈杂,失主大约警觉性也不高,很快男人便掏出一个精致的钱包,小心翼翼地后退两步,转身匆匆而去。
李婉:(╰_╯)#
李妈妈曾被人偷过钱包,里面刚好放着一个因白血病去世的学生在医院里写给她的信,为这事李妈妈伤心了好多天,因此李婉每次见到小偷都恨得牙齿痒痒。
等小偷走出几步,她立刻来到失主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姐,你的钱包被偷了。”
那人回过头来,夕阳在她身上洒下一层金辉,李婉顿觉眼前一亮。
此人大约四十出头,容貌极美,五官无一不清丽绝俗,神情非常非常温柔,整个人就似一汪清泉,缓缓流淌在人的心间。
尽管李妈妈和她自己都是很出色的美人,但李婉还是被震慑住了。面对这种极致的柔美,她根本不敢大声说话,生怕吓着眼前的佳人。
即使已经不再年轻,但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温柔和优雅,仍然令女人魅力十足。
“我的钱包丢了?”她柔柔地问道。一边问,一边打开自己的手袋查看。
那手莹白如玉,十指仿若葱管,不用任何修饰,便已是最完美的艺术品。
李婉指了指小偷逃走的方向,说:“我看到偷钱包的人往那边去了。”
因为是一条直街,所以她们站立的地方还能看到小偷的身影——后者手里正攥着刚偷到的钱包。
女人看了看李婉:“小姐,能否麻烦你帮我拿一下东西?”
李婉:“?”
女人快速将身上的蓝底小碎花休闲装脱了下来,连着手袋一起塞到她手中:“我去追小偷,等下回来。”
“哎,你——”李婉本想说你一个娇滴滴的美人,追贼这种事哪里是你干的,没看现场有警察在吗?谁知刚说了两个字,便见到女人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李婉:……
目瞪口呆。jpg
一个如此温柔美丽的女人,竟然踩着高跟鞋去追贼,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而且她就这样把手袋扔下了,李婉虽然不常买名牌,但也认得这是lv,光手袋就值好几万呢,更别说里面的贵重物品了。
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形象充满了信心——你看咱长得多正义,轻易就能取得陌生人的信任。
得意了片刻,再看女人和小偷时,发现两人已经转过了街角。她心里咯噔一下,一般盗贼都有同伙,万一那边有人埋伏怎么办?
一想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会落入一群犯罪分子手中,李婉就觉得不能忍。
她将外套往手臂上一搭,提起手袋就追。
然而等她追过去,只见女人的身影一闪,已经转到另一条街。她原地喘了几口粗气,挣扎着跟了上去。
一连追了七八条街,她两腿酸软,几乎就要倒下,终于见到女人将小偷拦住。就在她以为可以结束这场迷你马拉松的时候,突然从街道两旁蹿出三四个地痞,将女人团团围住。
李婉捂住嘴巴,总算没有尖叫出声。果然好的不灵坏的灵,小偷都是团伙作案的!
她退回交叉的那条街道,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并强调凶案在即,请警察现在、立刻、马上赶来现场。
挂了电话,她在周围观察了一通,最后从垃圾桶里捡了两罐没喝完的罐装饮料,装在一个塑料袋中,将袋口系牢,心想等下冲过去一抡,说不定能直接抡倒一个两个的,那样就可以拖延时间,等到警察过来。
计划好之后,她忐忑不安地回到刚才的地方,然而……
谁能告诉她,地上躺着的五条物体是什么?!
她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