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沈闲将第五碗豆浆喝干舔净。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一个王爷能干出的事,这若是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千暖走在他前面,训道:“你说说你,昨天见到张叔他们,躲在墙角,屁都不敢放一个,今天倒是活泼的很,一点也不见外。” 沈闲不服气的回应道:“这不能怪我吧,昨天那些个大汉,谁见了谁不发怵?今天情况可不一样。” “我不和你扯这些。”千暖回头看了一眼他,无奈的说道:“这下好了,咱们吃了白食不说,还将人家的碗顺走一个。” “这有什么?大不了明天来还给她就是了。” “明天你来买早饭。” “不成问题。” “你记得住路吗?” “瞧不起谁呢?保证走不丢。” “那就好。” 千暖:以后有这二货买早饭,我就可以安心的睡懒觉了,美滋滋~ 沈闲加快脚步,凑到她身旁,好奇的问道:“姐姐,早餐铺的老板娘为啥对你那么好?” 这里的很多人似乎对她都很好。 “我爹之前帮过他们家忙。” 她边走边给他讲往之事:王大郎夫妻两口子共开了两家店,一家绸缎铺由大郎经营,一家早点铺由赛西施经营。 早些年,大郎的绸缎铺刚开起来,他去进货的时候,路上不幸遇到了劫匪,眼看就要血本无归,正巧于东风护送东西路过那里,出手相救,帮他保住了本钱。 沈闲点头道:“原来如此,那你帮她家孩儿教训地主家的无赖儿子,是咋回事?” 千暖回想起这件事,顿觉好笑。 “事情是这样,我们当地有个姓王的地主,仗着地广钱多,家大业大,没少欺负当地人。他儿子跟他爹一个尿性,大腹便便,满脸肥肉,净做些欺负人的勾当。” “小石头,就是大郎家的儿子,无缘无故被那无赖打了一顿,大郎一家受不了这个气,告到了官府。” 沈闲问道:“官府怎么判?” 千暖面带怒意的说道:“呵!什么狗屁官府?!先前那狗县令是个只认银子不认人的货色,见到银子比见到亲爹还亲,地主家给的钱多,明目张胆的偏袒。” “咱这小老百姓如果敢在堂上多言几句,他肯定会判你个扰乱公堂之罪,收监入狱,让家里拿银子来赎人,最后都到了狗县令自己手里。” 于东风先前就因为得罪了狗县令被抓进了牢里,千暖花了不少银子才将人赎出来。 人是出来了,无缘无故在里面被打的半死,受了重伤,借了不少银子,休养了大半年,身体才算好利索。 那段时间,日子过的是真的难。 千暖有时恨不得想选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弄死狗县令。 这件事是她心头的痛,也是她恨官府的最根本原因。 沈闲听了也是义愤填膺:这狗东西还真是判的轻了,就应该千刀万剐。若不是他,我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身份,不必担心姐姐因为我的身份而讨厌我。可恶!哼!! “姐姐,这事儿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若真是这样,沈闲不介意暗箱操作。 “当然不是。”千暖得意的笑道:“我略施小计,让那狗县令断了两条腿,一条左腿,还有一条中间的。” 沈闲吓得立刻捂着裆:狠人呐! “你怎么做到的?” 千暖云淡风轻的说道:“找块破布蒙上脸,左腿直接打折,中间用了偏方。” 沈闲这下对略施小计有了重新的定义,暴力打折加偷偷下药,这还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不过,从这件事之后,千暖再也没有对狗县令下过手,原因是这狗县令自打断了腿,气急败坏,变得更加丧心病狂,变本加厉的压榨老百姓。 千暖悔也不悔,只是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一时爽,而连累了满城的百姓。 “那欺负人的傻胖小子呢?” 千暖露出狡黠的笑容,眉飞色舞道:“地主家的傻儿子当然也没能逃过我的手掌心,约莫两个月后,我和小石头一块,将他打晕,把牛粪倒在了他的头上。” “……大快人心。”沈闲问道:“不过,为何是两个月后?” “你傻啊!时间当然要隔的久一些,我刚把狗县令断了腿,地主家的傻儿子就被人倒了牛粪。狗县令会怎么想?肯定会认为是大郎家的人干的,我不能连累他们。” “有道理,姐姐真棒!” 沈闲真心觉得她很厉害,有勇有谋。 “那是,也不看看姐是谁?” 千暖得意的伸长了脖颈,走路都变得脚下生风,显然对他这句夸赞十分受用。 大郎绸缎铺。 大郎正在柜台后面拨弄着算盘,见到来人,顿时笑开了颜。 “千丫头,昨儿就听邻居说你回来了,在修屋子,也不喊我一块,多份人多份力嘛,见外了不是。” 大郎从柜台后出来,指着旁边示意他们坐下,然后又倒了两杯茶。 千暖解释道:“大郎哥说的哪里话?你做生意整日忙的要死,哪里抽的开身?张叔喊了不少人,就修两个屋顶,不费啥事。” “说的也是,一行有一行的干头。”大郎注意到了沈闲,便问道:“这小伙子是谁?怎么之前从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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