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酒香混在一处,却是更加清新宜人。
看到马路对面的桂花,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有礼的拒绝挡在身前试图为他做媒的阿婆,很快的向桂花走来。
桂花欣赏了会儿他的卓越风姿,实心实意赞叹道:“阮大美人,酒家真该找你做活招牌,你往门口那么一站,什么事都不用做,什么话都不用说,他生意就不用愁了啊。”
阮听枫笑笑,温柔的说:“我很贵。”
桂花:“……是。”
桂花实实在在发现阮听枫真是一个十分自信的人。都说,过分的自信就是自恋,可是,若是自恋的人连他自己自信都不自知,那该是怎样的一种灾难啊。显然的,阮听枫就是这样自恋自信且不自知的人。
比如说昨晚,他心血来潮去钱府夜探菜菜,翻墙越户之时尚能坚持在黑夜中着鲜艳至极的白色,丝毫没有做贼心虚的自觉,这是怎样的一种勇气啊,或者换种委婉点的说法,这是怎样一位胆大的高人啊。
最让人气结的是,这个人还嚣张的理所当然浑然不觉。
事情是这样的。
昨夜,宋嬷嬷数银子的时候,桂花已经朦胧进入睡眠状态,菜菜则窝在墙角进入深度睡眠。
顺便澄清一声,正值八月盛夏,菜菜一身厚厚的皮毛总是热得它焦躁不已,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总喜欢趴墙角,伸开四肢,最大面积的把身体贴在地面或墙面上以期降温。
很不巧,那晚阮听枫深夜难眠,临时决定来桂花这儿串串门,顺便看看久违的菜菜。于是,菜菜摊在窗下的尾巴遭了秧。阮听枫从窗户跳进来的时候,准确无误的落在了它毛绒绒的尾巴上。
“吱————”
随后,宋嬷嬷听见了菜菜的惨叫声。
菜菜被疼醒,桂花被惊醒。
到宋嬷嬷推门进来这段时间里,桂花迅速完成了如下行动:点燃蜡烛,和老朋友阮听枫打招呼,给他倒了点凉茶,安慰菜菜。
随后,宋嬷嬷进入房间,恰好看见的是桂花抱着菜菜的场景。至于阮听枫,早在听见脚步声的时候,他就已经身手矫健的攀上了房梁,呆在了阴影处。
如果宋嬷嬷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窗边的蟹爪兰移动了位置,菜菜怒目是因为它的尾巴尚在隐隐作痛,桌上盛水的杯子是客用的……这样的话,她就会如愿找到打击报复的理由,可惜她一向不屑关心与桂花有关的一切,所以她错失了这次大好机会。
让我们再次回到酒肆外的现场。
菜菜很开心的在阮听枫脚下打滚,弄脏了一身皮毛,然后站起来,随意抖了抖就向桂花身上扑。
桂花按住它的脑门:“……你还是,自己走吧。”
和阮听枫逛街是件很轻松的事。
他一直很温和,不会拒人千里,虽然话很少,往往让人把一部分脑细胞花在猜度他的意图上,另一部分脑细胞花在理解他的惊人之语克制自己不要笑场或是喷血上,但总体来说,他还是很有耐性的。
他会很诚实的在桂花试簪子的时候给出“好看”“不好看”的意见,坦言得老板的脸绿了几回。他会豪不客气的砍价,无论老板吹得如何天花乱坠,往往他只有一句话:“太贵,走吧。”随后拉着桂花的手转身就走,无一丝留恋,浑然没有,他是小侯爷,要一掷千金的自觉。他会很犀利的一眼看出路上走着的男人女人们哪些得了花柳病哪些受了风寒哪些长了鸡眼哪些生了痔疮,这一点是桂花无意间发现的,随后便不厌其烦的一个一个的问,阮听枫很听话的一个一个答,桂花听着那些五花八门的毛病止不住地笑。
她不得不说,阮听枫实在是太可爱太有意思了。和他相处总是会有意外的惊喜。
两人相见欢进一步稳固了友谊,在金乌半沉的时候依依惜别,并很不舍的定下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对于桂花来讲,能从那座让人窒息的钱府逃出来,和一个喜欢的朋友愉快的在街上轻松的消磨一天是件很不错很吸引人的事情。
回去的时候,桂花照旧把手帕塞进菜菜嘴巴,把它丢进墙,随后才翻墙进入。她整理好衣服,大呼一口气,一人一狐偷偷摸摸的从后花园往紫苔院而去。
就快接近院门的时候,小径上传来脚步声。桂花闪身树后,打算等来人先过去。可那人的脚步却停在大树附近的地方不动了。
桂花放缓呼吸,望着渐渐黑下来的日头暗暗着急。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红依。
“大哥,你怎么才来,我都急死了!”红依音量很低,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