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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藤瓜!那么难听,要我说叫甜瓜!你看这么甜这么好吃,叫甜瓜多能体现它的好啊!就叫甜瓜!”大婶也当仁不让,提出来的名字虽然不咋地,但也比镇长强多了。
于是两人就为此争吵起来,连一些陈年旧事都搬了出来,让在一边听的赢倾邺几人很是无语。
最后还是男爵看不过去了,大力拍了下桌子:“好了,都不要吵了,这东西就叫香瓜!你们俩都不要争了,让人看笑话!”虽然镇长是镇子的直辖官,但是真正算起来,这莱姆镇还是男爵的领地呢,所以严格来说,男爵是比镇长更有权力。
于是这东西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虽然男爵起的名字也不咋地,但矮子里挑高个,还是勉强可以接受。
镇长收了东西,当然要办事了。转头对一旁的大婶道:“去!帮我把柜子里的那个盒子拿过来。”
剩下的人,男爵让镇长去把剩下的蒸熟的香瓜都拿出来,还说自己还没吃饱,博得了镇长一个真真正正童叟无欺的白眼,不过,他还是去拿了,因为他也还想吃……
等大婶把盒子拿出来,那仅剩的香瓜也全部被吃光了。
镇长把盒子打开,里面除了一卷卷的羊皮卷,还有一支羽毛笔,加上一小瓶的有着灵气,在这个世界叫魔法元素波动的墨水。
镇长拿出一卷羊皮卷摊放在桌上,然后用羽毛笔沾着墨水在上面用人类通用的字体在上面书写。
赢倾邺看了一下,大体是说赢倾邺两人是莱姆镇的居民的证明身份的东西。等镇长写好后,还让男爵在证明人那行签了名。等赢倾邺两人同样签了名之后,着羊皮卷上竟然突然爆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惹得众人不自觉地闭上双眼,等睁开眼的时候,羊皮卷上原本还湿湿的字迹全部变干,而且浮动在表面,这是证明受到神的见证的特征。
“好了。”镇长将羊皮卷递给赢倾邺,让他收好,有需要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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