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不普通的身手,刀剑拳脚都不是他的强项,他拿手的是轻功,日行百里没有人能追的上他,正是这双没人能敌的飞毛腿,却停在了乌镇这个小小的落脚小镇。起初,他和来这里的大部分人一样,只是路过歇脚,从驿站下马车后却遇到了一个女子,为了她,他退掉了马车,留在了乌镇。那名女子姓包,因排行老五,大家都叫她包五娘,她家在街上以卖包子营生,她算不上多美,但是那份温柔是从心里透出来的,她会瞒着父亲把卖剩的包子分给街上的乞丐,她会不惜剪坏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让乞丐的孩子不至于赤身裸体。
刘浪站得好远,凝视着这个周身总是环绕着白腾腾热气的女子,在他小的时候他也没有包子吃没有衣服穿,他去偷去抢,开始是抢馒头抢鸡腿,后来是劫镖抢银,腿脚越来越快,心却越来越脏。就算是磐石,也会有柔软的地方,包五娘的出现让刘浪发现自己的心还有一丝最后的干净。
刘浪在乌镇住了下来,买了间小房,离包五娘家不近也不远,他可以每天假装散步去包五娘的摊子买两个包子,趁她低头给他找钱的时候多看她几眼,一个包子只要几个铜板,他总是给她一钱银子,这样她要数好多铜板给他,他就可以看很久,因为他只敢看而已,他对她的爱慕是慕大于爱,不想玷污她哪怕一个衣角。
男人是有欲望的动物,尤其是刘浪这样习惯了偷抢的人,他想要的就一定会拿到,那份欲望尤其强烈。欲望几欲膨爆的他需要发泄,乌镇渐渐有了采花贼的传闻,过往的侠士也有想出手帮忙的,无奈犯人轻功出神入化,谁都没能见到他的真面目。
那日,刘浪在驿站看到马车上下来一个女子,她长得只是清秀,但有一双灵动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包五娘有着一样的明亮和温柔,瞬间又激起了刘浪的欲望。他比那个女子早一步到客栈订了房间,晚上迷晕了她像往常一样行事,却没想到半途杀来个程咬金,更没想到这个程咬金就是他的死神。
这一天依然是明媚的早晨,包家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