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知道大帅的左手,已经不完全是受他的神经支配,而是受兔仙那五百年功力的支配。
当唐莎莎的手指勾信心十足的想把大帅的眼睛抠掉一只时,她的手上感觉到了一阵钻心裂肺般的疼痛。接着就觉得自己的这只手上少了什么。
唐莎莎明白了,大帅的左手,可以在瞬间把钢铁做的枪管化掉,何况人的肉体!
这个不可一世的女杀手,平生第一次有了一丝失落感,知道今夜她要付出代价了。
其实大帅在如此紧急关头,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左手在瞬间可以释放至少过千度的高温。他只是想把唐莎莎的手腕抓住。毕竟大帅对自己的左手还不是太了解。这完全就是意外的一种本领。
大帅似乎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不过这味道不是很好闻。接着就觉得自己的左手掌里,似乎多了一个小东西,大帅本来没有时间细看这是什么东西,可这时唐莎莎一声尖叫,然后向右边的树林里窜了过去。
在唐莎莎的惊呼声中,大帅这才意识到了什么。而且唐莎莎没命地尖叫着逃了。
危险暂时解除,大帅便有时间看看左手里多了个什么。
竟然是一枚重量级钻石。大帅只纳闷了三秒钟,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他的左手,刚才阻挡唐莎莎攻来的手指勾时,瞬间释放的高温,把唐莎莎的中指,生生给化掉了,同时化掉的还有唐莎莎的中指上的钻戒,那钻戒的金属部分成了液体,而钻石却留了下来。
大帅不知道这颗钻石有多重,却知道它很重,是一枚非常值钱的钻石。
大帅便把顺手这件战利品装入自己的口袋之中。
刚才大帅的左手在紧急时刻抓住了唐莎莎的一根中指,要是大帅一把抓住唐莎莎的手腕的话,唐莎莎恐怕今夜就不能再战斗了。
这时候马唱过来了,见大帅哥正瞅着前面的密林发呆,提醒道:“大帅哥,他们的人正向这里包围过来呢!”
“嗯,我看到了,马唱,走,咱们到那边去,这里石头太多,不好行动。”大帅道。
大帅和马唱快速地离开这片森林,大约向北跑了有几公里,突然眼前有了灯光,原来他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小村庄里。
这个时候正是村民吃晚饭喝小酒的时间。这个老式村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老式农村房子。大帅没有细想就和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