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仍有遗憾,只是仍有不甘。曾经纵横红尘万里,享尽三千繁华,可是褪尽的刹那,却没有一个人,在他的身边,陪着他。
没有人,因为他太骄傲,因为他很任性。他不要别人,他只要,他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那感觉,真的,真的,太寂寞了。
而他就这么寂寞了十年。中途虽换了人,但那寂寞,却仍没有变。
那一刻的林烟忽然觉得,自从妈妈离开,他遵照嘱咐,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累积了那么那么多年所谓的阴德,如今看来,却都只不过是一个,苍白无力的笑话。
没有用的。世事纵然难料,但冥冥之中,也早已注定了结局。人类到底是怎样一种愚蠢无耻的生物啊,怎么能在如此渺小无能的同时,却又还那般的狂妄自大。总喜欢在嘴上说着什么事在人为人定胜天的大话,其实到头来,根本什么,都不能改变。
不知道多久的时间,林烟仿佛立身于山崩地裂狂风骇浪,天地雨丝风片,世界暴雨苍茫,就这么放任思绪胡思乱想着,心脏和灵魂,都潮湿得不像话。
他没有哭,身体里的雨没有多余,可以流出眼眶。所以他的身体泛滥潮涨,汇成一片汪洋。一颗心如同孤舟一叶,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在无边无际,波涛起伏的大海上孤苦飘摇,随波晃荡。
黑暗中唯一一盏指引回家的灯塔,亮在死亡里。
前方渐渐响起脚步声,最后笔直停在林烟的面前。
“原来你真的就是林烟,那个大名鼎鼎的林烟啊,”果然如此而又略带抱怨的微妙语气,是那个非常熟悉,分别没多久的清朗男音,“好吧,早在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应该想到的,顶着这么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虽然面色憔悴了些,但五官倒真是绝了的。难怪Adrian那家伙会为了你把我这个发小当成他的手下使唤,我路都快开了一半儿了,结果他一通电话打过来,久别几年的老朋友连招呼也不先打一个,就气急败坏地非要我倒回来接你……真是典型的重色轻友混蛋一个啊……哎,走吧林大美人,我这就带你去夏家。”
这世界有时候说大很大,而说小,也真的很小。林烟收回心神掩去表情,慢慢抬起了头。
眼前的男人笑容一如飞机上那般真诚友好,朝自己伸出右手:“哦对了,认识大半天我还没有对你做过自我介绍是吧。你好,我叫苏予危,给予的予,危险的危,”顿了顿,颇为自嘲地耸耸肩,“怎么样,很有意思的名字吧。”
林烟礼貌地回握了一下对方,不怎么客气地直言不讳道:“你爸妈不喜欢你吧,不然怎么会给你取一个这么不吉利的名字。”
苏予危无谓一笑:“是啊,小三的私生子嘛,当然会给家庭带来危险了。”
林烟淡淡哦了一声,不说话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家事,他没兴趣。
上车坐好刚系上安全带,苏予危又重新转头打量了一下林烟的脸,立刻忍不住蹙眉:“喂我说,不如咱们还是先依我刚刚在飞机上跟你建议的那样,先找家医院给你检查下身体吧,我看你的脸色实在是……”
“不用,”林烟干脆打断,“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他垂下眼,轻轻一笑:“暂时,还死不了。”
“……”苏予危无话可说。耸肩,撇嘴,发动,开车。
其实林烟没有说假话。他本来也是,暂时还死不了的。而且就算要死,那他也要在死之前,用他剩下来的那三分之二条命,赢了夏昭时。
他不是什么圣母,也没有多么伟大。既然点点滴滴辛辛苦苦,累积半生的阴德全部都已经沦为了白搭……现在他要死了,他希望,他祈求,爱过他的人和他爱过的人,在他死后,一生永失所爱,没有幸福。
他骨子里跟他的妈妈一样,有着那些玉石俱焚,不顾一切的决绝基因,疯狂念头。他想要夏昭时永远,永远地,记住他。一生一世,余生余世,只记得他林烟一个,再也爱不了别人,再也,看不上其他。
他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一生有意或无意,都折腾折磨过太多太多人。反正已经上不了天堂,那么与其做一个人世飘荡,无边凄凉的孤魂野鬼,还不如,下地狱吧。
☆、往夏如烟(四十二)
圣诞已过跨年将至,夏家作为费城里年代已久的大家族,台面上的宴会还是要办的。
当苏予危带着林烟去到夏家的时候,整个夏宅正人影憧憧,觥筹交错。五大三粗金发蓝眸的白人们操着满口叽叽咕咕叽里呱啦,林烟听不懂,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