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绮贞。陈绮贞对他们来说就是活佛。女的穿条白棉布裙子,往耳边塞个大耳机,在找片儿金灿灿的农田往那儿一站,抬头迎风45°,再那个小LOMO一喀嚓,哇塞!文艺了!清新了!男的就喜欢吴青峰,神马苏打绿啊之类的,拍照总喜欢露出他们那忧伤明媚的两只眼睛,旁边再提一行字:受伤。追逐。恍如。隔世。她。……
卧槽!尼玛!
!必有英文名。
!他们都喜欢自称为“写字的女子”或“写字的男子”。写出来的东西句号累牍,繁体连篇,文体请参照AB体。
!咖啡必喝卡布奇诺,没有卡布奇诺一天就没办法开始。喜欢在听完某首歌後,捂著胸口郁结的说:这些清澈的让我颤抖的声音,让我明白原来这个世间真的如此美好。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离开XX的声音就等於让我离开人世。
!四大“三小”离不开的装逼圣地:西藏,丽江,凤凰,阳朔。
以上,总结出,三小就这麽一朵令人蛋疼的女子或男子。
很明显的,以上几点,陈泽虽未全部占到,却也占了百分之九十。譬如陆知书就曾经在他的MSN上看到的个人简介是这样写的:
我是陈小泽。
7月生。
狮子座。
棉布裤。
帆布鞋。
安静。
执拗。
暴戾。
乖僻。
写字。
偏执狂。
音乐。
绘画。
电影。
性。
杜拉斯。
佛洛依德。
摄影。
徒步旅行。
西藏。
陆知书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看到这条个人简介时,脑子里就只有一句话: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既然已确定陈小萌的喜好,那就好办的多。於是那几天的午间休息,陆某人不是捧著本杜拉斯的书装逼的看,就是哼著陈绮贞的歌轻飘飘从陈泽跟前飘过……虽然陈泽从头到尾都没看过他一眼。
其实陈泽的想法很简单,他不想跟这斯文败类搅合了。陈泽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被人威胁,以前在军队里时,有个战友发现了他身体的秘密,知道他家有钱,便以此要挟他交出五百万来。最後结果自然是被陈泽狠狠的整治了一番,最後上头以违反军纪之名将那人踢出了军队。
那天他对陆知书说的那些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目的只是暂时让那家夥滚蛋,别来烦自己。没想到隔了几天之後,对方竟然跑过来跟自己表白了,还给自己看他的……他的孽根!
混账东西!
陈泽一想起那天上午在办公室发生的事就脸红心跳。那家夥刚脱裤子时,孽根还是软趴趴的,可没想到被自己多看了几眼,它就这麽在他眼皮子底下竖了起来,那尺寸大的……陈泽不想承认自己看的心直痒痒,很想坐到那根大肉棒上试一试。
难道最近真的太饥渴了吗?
好像之前每次被玩弄,都只是被道具和手指玩。那地方的空虚……并不是那些东西可以满足的。尤其是在看到对方那麽大的肉棒之後。
陈泽抱头,开始怨恨他妈为毛要把他生的这麽淫荡,这麽喜欢做爱。
最近,他连撸管的心思都没了,也不想看那些买来的道具。晚上睡觉,一闭眼都是陆知书的肉棒,那尺寸不少於23公分的巨大肉棒,上面布满了狰狞的青筋,紫红色的茎身,伞状的龟头……嗷嗷嗷!!
陈泽狠狠地将额头往桌子上撞,烦死了,烦死了啊啊啊!!
烦到一定境界,他便决定不再烦,沈著脸走进公司的餐厅,决定化悲愤为食量。
冤家路窄。
没想到一走进餐厅,便见陆某人和一堆同事聚在一起聊天。也不晓得在聊些什麽,笑的挺开心的样子。陈泽当场就想掉头离开,无奈陆某人眼尖,已经发现,立刻笑眯眯地将他招呼了过来,客客气气地问:“经理,你也来吃饭啊。”
“……嗯。”陈泽板著脸,冷冰冰说,“你们聊,不用管我。”说著,便要往最角落的桌子走去。陆知书忙叫住他:“一起吃嘛。”
“……”
其他人也附和:“对啊对啊,经理,一起来吃嘛。”
“……”
陈泽其实可以拒绝的,但转念一想,现在拒绝岂不是显得自己在害怕?很没种?
於是他就铁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