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原来我担心晚上野兽来袭没怎么深睡,后来我认识到这种警惕完全是多余的。一到晚上星海就成了虫子的天下,就算我想出帐篷都做不到。晚上出现的野兽都被昆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咦!下面有头野猪!我站在石头上,看见一头野猪在拱草根,我把匕首飞下去,中午吃野味!处理野味也真是难为我了,干粮没什么味道,零食又吃完了,于是我只好自己动手。这六天,我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变成了满手脂油的伙头工。这是一段血泪史。为了吃美味,我吃了很多苦头,最惨的一次是满手水泡,最无厘头的一次是把虫子当成了野兽,弄得满手汁液。
我在野猪身上放血放的挺欢,一阵脚步声让我停下了动作。我顿了顿,把血全擦在衣服上,又把衣服丢下,跳上树。跑来的人拥有一头黑色短发,身形稳健,我看了一会儿,认出来是盖理,暗自心惊,他来这干嘛?他为什么跑?一偏头,一只豹跟在他后头。不是这么没用吧!我嗤笑。趁盖理跑过树下,我一匕首把豹子结果了,转过身来准备嘲笑盖理,结果盖理突然一把拉着我的手,抓起就跑。
我被他拉得一个啷跄,我大叫:“哎,哎!那东西被我宰了!”盖理脚下不停,“还不快跑!小心你的小命!”我拉不过他,嘟嘟囔囔,不情不愿被他拖着,“瞧你这熊样吧,不就是一只豹子吗!”盖理飞快跑,“什么呀!因德爆发了兽潮!向这个地方冲过来了!”
“兽,兽潮?”我倒是听过这个词,和虫潮是一个级别的。我自己跑起来,“什么规模的啊?”“不知道,反正后面跟着大家伙。”盖理不知道跑了多久,满身汗水。我试着甩了甩被他握着的右手,没甩开。我实在忍不住叫道:“你放手!”
盖理一脸正色,“你体力不行,我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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