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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失踪的玉簪到底在哪里?
夏洛克联想到了一些事情,也许,他知道它在哪里了。
事实上,在走私途中顺手牵羊其中一件物品的正是艾迪凡库,而他有个女秘书是他的情人,他很爱她,所以在看到那个漂亮的玉簪的时候,他觉得很适合她,就拿走了它,送给了情人。
迪莫克被雷斯垂德说服,同意了夏洛克的意见。
于是兵分两路,两位警察去女秘书那里取回玉簪,而迪莫克则带着全副武装的探员们一起去抓这群飘洋过海而来的中国走私团伙们。
第30章
即使只是见过短短的几次面;约翰也能看出来,夏洛克的哥哥,麦考夫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很有权势的大人物;这一点可以从他平日里的言行举止;以及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查清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有什么不同可以看得出来。
最难得的是;他竟然还能把手伸向军部,查到自己这些年在阿富汗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以及自己的生活习惯,甚至连日常的小动作所代表的是什么意思都能调查得出来,实在是不得不让约翰觉得钦佩。
所以;对于姚素琳很有好感的他;自然不愿意看着自己难得见到的故乡人,就这么因为几年前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走私的缘由;被遣送回国,并锒铛入狱,因此,他想去拜托麦考夫,问他能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使一点力气。
但是约翰和麦考夫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唯一的联系那就是夏洛克,可是夏洛克对麦考夫有一种抵触情绪,所以,要让他帮忙在麦考夫面前说一说好话,这实在是个很大的挑战。
说句实在话,约翰从来没有特意的讨好过别人。
前世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天后非常的宠爱自己,所以即使自小父母双亡,又是一个很显眼的白子,那时候的裴东来也确实过得极为自在。
尚记得,天后对自己的宠爱,常常使他被人认为是天后的男宠,而且有一段时间,裴东来也以为天后是打着这样的目的所以才疼宠自己的。可以所谓‘日久见人心’这句话确实是极有道理的,所以裴东来可以分辨的出来,天后确实是真心疼爱自己,不是想让自己成为她的男宠,而是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的疼爱。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没有父母的裴东来也确实很喜欢这种带着母爱的亲近,使他时常想着,若是自己的母亲尚还活着的话,估计就跟天后一样了吧。
也因此,在前世时,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寺少卿,裴东来也没有遭过什么罪,而且也不需要特意的去讨好上司,反而是上司和同僚们要巴结自己的时候多些。
就因为这个原因,让现在的约翰去尝试着与夏洛克搞好关系,进而劝服他去跟麦考夫说情,无异于上刀山下火海。不过,真要是可以选的话,估计约翰更希望自己是去上刀山下火海。
好歹当官了这么些年,约翰总算是会做些官面文章了。
夏洛克喜欢喝咖啡时加两颗糖,所以,在难得的没有案件的日子里,约翰为夏洛克泡了一杯咖啡,然后端到了因为没有案件,而无聊得快要发疯的夏洛克的面前。
“喝杯咖啡吧夏洛克。”约翰用手指点了点他泡好的咖啡,带着一点讨好的语气招呼对方。
这确实是个难得的日子不是吗?!
约翰自从住到221b以后,这才是第一次清闲下来,因为他做为夏洛克的助手,总要陪着他东奔西跑,一刻的空闲都变成了一种奢侈。
本来因为无聊而在大喊大叫,并且拼命的揪着自己的夏洛克停下的手上的动作,整个人都变得安静了下来。他抬起头看着约翰,似乎在观察他,而约翰舒适的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毫不在意对方的观察。
虽然大家都说夏洛克有一双能看透每一个人潜藏在内心的秘密的眼睛,可是约翰从来不在意这些,因为从前世到今生,他都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人物,并且不拘小节。况且,讨好的话他说不出口,如果夏洛克能看出他的心思的话,约翰反而还省下了口水,何乐而不为呢?!
“你有事要拜托我?”介于约翰与自己的关系不错,所以夏洛克没有说‘求’,反而用了‘拜托’这两个字。他歪着脑袋似乎是在思考,然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夏洛克再次开口了:“是为了那么姚素琳。”
他没有用疑问句,因为他已经演绎出了答案,并且他为此而深信不疑。
但夏洛克确实是夏洛克,他有这份能力,况且他也能为自己的这份能力自傲,因为他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