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香终于交出了那封银子,果然就是当初赏给道士的。
包公问菊香:“这银子你是如何得到的?”菊香颤抖着回答:“这银子原本在娘子身上,众人抬她下阁楼时,我从后面偷偷捡到的。”
包公又派人带着菊香回到淑贞的房间,取来她的日记簿查阅。果然,在簿上发现了“用银五钱加赐严道人”的字迹。
证据确凿,包公立刻下令捉拿严道人。严道人一经夹棍拷问,便招供了罪行。他承认自己用邪药强奸了淑贞,导致她死亡,然后又将原本赏赐的银子塞入她怀中,以掩盖罪行。他表示愿意承担一切罪责,与乜克信无关。
包公判决道:严华元身为道士,却情迷色欲,滥竽充数于道士之列,竟敢贪图红粉之娇。他受赏出门后,表面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实则心怀不轨。他贪婪好色,登上阁楼行苟且之事,用邪药玷污了贞妇之身,哪里还有一丝清修之心?他因贪恋美色而杀害了淑贞,早已忘记了修道的大道。他的淫秽行为岂敢面对天尊?他的罪孽又怎能逃避地狱的惩罚?淑贞含冤而死,容颜在黄泉之下消逝;克忠托梦给包公,在阳间为她伸张正义。一封银子足以证明严华元的罪行,日记簿上的字迹也可查证。在道家的教义中,老君不容忍道士的好色之行;而在王法之下,又岂能容忍严华元的横行霸道?他必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难逃断头之刑。乜克信与此案无关,按照律法应予以释放;蒋光国诬告他人,应判以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