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始终无法破解其中的奥秘。心中暗自猜测:“陈氏的冤屈,莫非与姓史或姓朱的人有关?”
第二天,包公开始审理各罪案。当审到这起强奸杀人案时,他仔细询问了秋桂和茂七。秋桂坚称家中并无闲人来往,而茂七则坚称自己无辜,是被冤枉的。包公又询问春香,春香也坚称自己并未参与此事。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包公命令将春香带出去候着,单独询问茂七。他要求茂七详细描述当晚陈氏洗浴时房间内的物品摆放情况。茂七支支吾吾,无法给出明确的回答。包公见状,严厉地说道:“你死罪已定,还不快报来!”茂七无奈,只得胡乱报了几件物品。
随后,包公让春香进来,询问她关于陈氏房间内的物品情况。春香不知包公用意,如实回答道:“主母家虽富足,但平生只爱淡薄,房间里的福生帐、布被、箱笼都放在楼上,里房别无他物。”
包公听后,心中有了计较。他进一步询问春香:“你家亲眷和你主人的朋友中,有没有姓朱名史的人?”春香想了想,回答道:“我主人在家时,确实有个姓朱的吏部公子与他相交甚密。但自从相公被掳走后,他就再也没来过。另外,我家常年与黄国材相公在附近读书,他也是主人的朋友。”
包公听后,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他命人将茂七收监,准备进一步审理此案。
第二天,包公在观风时,特意将弘史和黄国材两人找来。
当晚,包公再次审阅案件卷宗,那首神秘的诗又一次浮现在他的梦中。他独自沉思,渐渐领悟了其中的奥秘:“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便是吏字,立口阝组成部字,人士不过是语气词。八厶合成公字,一了便是子字。这分明指的是吏部公子。舌尖留口含幽怨,这一句我还未解其意。蜘蛛横死恨方除,这公子姓朱,蜘蛛二字也隐含其中。他学名弘史,与横死一词音韵相近。恨方除,看来必须要他偿命才能平息那妇人的怨恨。”
第二天,朱弘史前来致谢。包公表面称赞他文章写得好,但注意到他说话含糊不清,舌头似乎不太灵活。包公心中生疑,将他送走。随后,黄国材和几名同窗也前来致谢,包公趁机向他们询问朱弘史的情况。黄国材透露,朱弘史与他们一同在崇峰里读书已有四年,但在六月初八那夜,他突然失去了舌尖,因此言语不便。
诸生离去后,包公陷入了沉思。他回想案状中的记载,奸杀案正是发生在六月初八,而朱弘史也正是在那天失去了舌尖,时间完全吻合。再加上案卷中记载的陈氏口中出血的情况,包公推测朱弘史可能是预先藏在房间里,等待陈氏洗浴完毕,然后实施强奸。陈氏性情刚烈,咬住了他的舌头,朱弘史无法脱身,最终窒息而亡。这一切都与“舌尖留口含幽怨”的诗句相吻合,强奸杀人的罪行已经确凿无疑。
于是,包公立即派人去请朱弘史。朱弘史一到,便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审讯。在重刑之下,朱弘史不得不一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包公据此写下了审讯结论:
经审讯,朱弘史身为宦门子弟,却品行败坏,当年与陈氏相交甚好,却包藏淫心。趁其夫被掳之际,于四年前的六月初八夜,藏身陈氏卧房,待其洗浴时实施强奸。因畏其呼喊,竟致其窒息而亡。陈氏含冤诉梦,如今终于昭雪。年月相符,招供吻合,朱弘史罪大恶极,难逃死刑。至于茂七和春香,虽未直接参与杀人,但私谋密策,终酿成祸,亦应发配流放,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