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那个民国动荡的年代,咱们故事里的小县城里,住着一对张刘夫妇,男的姓张,女的姓刘,这搭配有点像“豆浆油条”,本该是平淡生活里的一对儿和谐搭档。可谁知,就在夏至前后,这俩人竟双双离奇横死,上演了一出民国版“裸死谜案”。 老张啊,被人发现赤条条地倒在街头,就像个被晾在阳光下的咸鱼,毫无生气。再看那刘氏夫人,更是诡异,一丝不挂地躺在自家卧室的床上,腹部各插着一把锐器,仿佛是被什么神秘仪式献祭了一般。你说这俩人平时温良恭俭让,跟邻里街坊关系处得那叫一个融洽,没听说跟谁结过梁子,咋就落得这般凄惨下场? 这案子把当时的警察叔叔们整得一头雾水,愣是找不到半点头绪。尸体收了,现场封了,案子也只好挂起来,成了县公安局的一块心病。转眼一年过去了,新来的徐知事是个爱较真儿的主儿,一听说这桩悬案,顿时来了精神,拍胸脯保证要把这事儿查它个水落石出。 重查此案,徐知事先是找那些当年的老侦查员们喝了个茶,套套近乎,顺带捞点线索。一圈聊下来,没捞到啥实质内容,他一咬牙:“开棺验尸!”——这魄力,堪比包拯断案。虽说时隔一年,两具尸体已然腐败得只剩骨头架子,可那致命的腹部伤口还是一目了然,干净利落,没有挣扎痕迹。这就说明,死者生前没经历过搏斗,死得相当“配合”。 家里银钱分文未动,更排除了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徐知事心里盘算:“这凶手不仅熟悉两位死者,估计还跟他们关系亲密,下手毫不手软,又从容离去,怕是村里人干的。”想到这儿,他把目光锁定在了张家的邻居陈某身上。 陈某一见知事大人亲自上门,受宠若惊。他倒豆子般竹筒倒豆子,全抖了出来:“哎呀,知事大人呐,您有所不知,我家跟张家那可是铁瓷!他们两口子,甭提多热心肠了,我家遭难的时候,全靠他们搭把手才挺过来。他们是我陈某的大恩人呐,我哪能害他们呢?” 徐知事听着,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这陈某虽说得情真意切,可越是这样,他心里的疑云越浓:凶手既然熟悉张刘夫妇,又与他们交好,为何下此毒手?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看来,这起“裸死谜案”远比想象中复杂,徐知事暗自握拳:不挖出真相,誓不罢休! 当徐知事不动声色地探问张刘夫妇感情状况时,陈某拍着胸脯打包票:“那俩人感情好得跟蜜里调油似的,比鸳鸯还恩爱,出问题?不存在的!”哪晓得,正是这句信誓旦旦的保证,日后竟成了陈某掉进陷阱的导火索。 徐知事这人,天生一副福尔摩斯体质,跟陈某聊完,总觉得这家伙跟张家的关系不简单,非同寻常。他脑筋一转,计上心头,准备来个“钓鱼执法”。他知道乡下常有换物的习俗,比如旧衣服换瓷器啥的,于是安排手下去村里演一出“流动商贩”的戏码。 果不其然,这戏码还真引出了“大鱼”。张某家隔壁,走出来一位妇女,手里捏着把剪刀,说是刃口太锋利,怕伤着家里的娃娃,想换俩瓷器。徐知事的手下顺水推舟,接过剪刀,带回县衙交差。 徐知事接过剪刀,仔细端详,这一看,好家伙,跟档案里记载的凶器如出一辙,简直像双胞胎!原来,这起悬案的真凶,竟然是住在受害者隔壁的邻居!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凶手近在咫尺,却无人察觉,这剧情反转,连编剧都不敢这么写! 确认了凶手身份,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徐知事召集人马,磨刀霍霍向猪羊,不对,是向嫌疑人。一场惊心动魄的抓捕行动即将上演,陈某这只披着羊皮的狼,还能逃得出徐知事的五指山吗? 徐知事一招“请君入瓮”,以嫌疑人的身份把陈某“请”进了衙门。与此同时,他又派了个心腹去陈某家报信,一脸严肃地对其妻说:“你家陈某已招供,是你杀了隔壁的张刘夫妇。”这话犹如晴天霹雳,陈某妻瞬间石化,忙不迭地撇清:“啊?不不不,是他陈某干的,我根本不知情啊!”瞧瞧,这反应速度,比闪电还快,演技堪比奥斯卡影后。 徐知事这招“空城计”奏效,陈某夫妻二人被拉到公堂上当面对质。这下,俩人才恍然大悟,原来徐知事这是诈他们呢,压根儿没十足证据,纯粹是心理战术。可这会儿,陈某心里的小九九已经被诈得七零八落,再也捂不住了,只好坦白从宽,把一桩桩、一件件的隐情全抖了出来。 原来,这陈某头顶绿得跟草原似的,张某竟和自家媳妇暗度陈仓。陈某这暴脾气哪受得了这委屈,一气之下,也跟张某媳妇滚了床单,以牙还牙。哪知东窗事发,陈某一时冲动,手起刀落,误杀了张某媳妇。这下可好,人命关天,陈某吓得魂飞魄散,揣着凶器,打算回家卷点金银细软跑路。 哪料到,回家路上,陈某撞见自家媳妇正和张某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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