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4月7日,正值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大地一片生机勃勃。阳光如慈母般温柔地抚摸着每一个人,暖得人心都化了。春天,那可是个播种希望、唤醒活力的好时节,可此刻却有个年轻人,脸上写满了悲伤,眼眶里似乎还藏着随时可能决堤的泪水,眼神中弥漫着绝望的阴霾。
他骑着辆自行车,慢悠悠地在路上晃悠,对周遭繁花似锦的景色视而不见,对那洒满全身的金色阳光也毫不在意。他满腹心事,沉重地踩着踏板,来到武汉的信义里。当熟悉的街景映入眼帘,他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哀怨与愤恨,他猛踩两下,似乎想尽快逃离这个伤心之地。
突然,路边茶楼里冲出一中年妇女,直奔青年而去,歇斯底里地喊道:“李永忠,还我女儿来!”
青年瞬间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魂飞魄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拽下了车。这妇女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死死拽住青年,边骂边打:“你个没心没肺的家伙,长得人模狗样的,居然干出这种缺德事!我不同意你们的婚事,你就把闺女拐跑了?今天不把人交出来,姑奶奶跟你没完!”她边哭边拽,还不时给青年来上几记重拳,那场面比武松打虎还激烈。
青年左躲右闪,使出浑身解数试图摆脱这妇女的“魔爪”,奈何她抓得死死的,如同钳子般牢固。这一路上,青年也不知道挨了多少拳,硬是被她一路拖拽着,跌跌撞撞来到了武汉警署八分局,那可是这片区域的治安大本营。
进了警局,值班警官一看这架势,好家伙,这是要把人给拆了的节奏啊!他赶紧喝止:“嘿,大姐,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在警官的威严震慑下,那妇女才万分不情愿地松了手,但转头又抱着警官的大腿哭得梨花带雨:“警官啊,您可得主持公道!我那唯一的掌上明珠,眼看就要嫁人了,却被这丧尽天良的家伙给拐跑了!求您一定要帮我找回闺女啊!”
警官一听,嚯,拐卖人口的大案啊!既然人犯都逮住了,这案子岂不是手到擒来?可再一打量那青年,发现他非但不慌张,反而满脸悲凉与淡漠,哪有一点被抓现行的犯罪分子应有的惊恐和懊悔?警官心里犯嘀咕:这里面怕是有猫腻!
警官目光如炬,直视青年:“你是不是真把人家闺女拐走了?”青年强忍多时的眼泪终于决堤,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颤巍巍递过去:“警官,您看看这个就知道了,我已无心恋世,又怎会去为难我深爱之人?”言罢,他再也压抑不住,趴在桌上放声痛哭。
果不其然,这是一封情真意切的绝命信,署名正是李永忠。信上的字迹凌乱不堪,显然是写信人情绪失控所致,墨迹斑驳处还依稀可见泪痕,显然是泪水与墨水交融的结果。
信的内容大致是:挚爱之人已离我远去,工作也丢了,前路茫茫,人生无望。既然如此,我选择与这个世界告别,结束这痛苦的人生旅程。
警官看完信,回头对那妇女抛出一个问题:“信里提到的那位女子,就是您的千金吧?”妇女显然被李永忠随身携带的绝命信给整懵了,之前的嚣张气焰瞬间消退,支支吾吾道:“是的,是我女儿没错。可……可……可我女儿昨天离家后就再没回来过,他一直贼心不死,对我女儿虎视眈眈,女儿又一向听话,除了他还能有谁?”
警官轻轻拍了拍李永忠的肩膀,示意他等情绪稍微平复后再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李永忠强压住内心的悲痛,开始缓缓道出那段曲折的故事。
李永忠,一个22岁的翩翩少年,独居于武汉莲花街1号。两年前,他有幸踏入金龙洋行成为一名职员,这在当时可是让不少人眼红的好差事。单身汉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每天打扮得那叫一个风度翩翩,帅气逼人,走起路来带风,看那架势,仿佛随时都能引来一群小迷妹尖叫。
入职不久,李永忠因公事需要,常去分金炉徐姓茶馆洽谈。老板徐子忠见这小伙子年轻有为,对他青睐有加,每次见面都热情得像自家亲戚。一来二去,李永忠与徐子忠成了忘年交,闲暇之余,李永忠总爱往茶馆跑,那儿几乎成了他的第二个家。
1933年盛夏的8月,李永忠下班后如往常般晃悠到茶楼,刚拐进楼梯口,迎面就撞上一女子,两人猝不及防,来了个亲密接触。李永忠正欲开口道歉,抬眼一看那女子,瞬间石化,愣是把“对不起”三个字给咽了回去。眼前这位佳人,年方十六七,一头浓密黑发如瀑,弯弯细眉如月,一双明眸善睐,仿佛会说话一般。她见李永忠痴痴盯着自己,脸颊瞬间染上红晕,那白皙的脸蛋配上一抹娇羞,更是美得摄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