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同志,您真是好眼光,您这买的是我们百货大楼的最好的一双鞋,这鞋子是一百二一双”售货员小姐姐的眼睛,看着顾瑶,就好像是看到了财神爷。
哇靠,什么,一百二,这么贵?顾瑶懵逼,但是这双鞋,确实是整个百货大楼,还算得上是好看的鞋子了。
要是不买,她穿什么呀。
实验室里面的人,好像就张大强和杜舒阳,还有顾长风是穿着的皮鞋,其他人都是穿着的布鞋。
顾瑶摸了摸下巴。
她到底要不要穿皮鞋。
算了,平时周末穿也行,看着这皮鞋,也就春秋能穿,到了冬天穿太冷,夏天穿太热,能穿两季,也不算是贵了。
顾瑶说道:“嗯,这个帮我包起来吧,我要了”。
一百二的皮鞋,在这个时代,就相当于奢侈品。
不过顾瑶现在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手里也有钱,倒是无所谓。
“好嘞,同志,马上就好”售货员喜滋滋的帮着顾瑶开单子结账。
用纸帮着顾瑶把皮鞋给包了起来。
顾瑶一起放到了袋子中,把包给挎在了身上。
他们卖掉一件货,都是自己的业绩,那售货员,也记住了顾瑶的样貌。
买便宜东西的,都会在供销社,或是布匹行去买。
家里条件一般的,基本上都是自己做衣服。
能去百货大楼里面买衣服的,现在这个时期的人还是很少的。
供销社才是普通人的天下。
顾瑶又买了一身新的女款的中山装,看上去中规中矩,也就是春秋天上班的时候穿。
一身中山装花掉了顾瑶六十八块钱,料子确实厚实。
除了款式不是顾瑶真心喜欢的,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做的料子,确实够好。
布料看上去,确实是那能穿的住的,穿上个几年,也不会太旧。
二十二世纪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能穿一季,就会扔掉了,主要是衣服的质量真是一般。
花了钱买不到好东西。
质量是和这个时代是没法相比较的。
的确良的布料,是这个时代女人最潮流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