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乙实施了援助,为什么还要判我为‘不援’呢?”
“这样的判决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要请求复审!”
室内充满了争论的声音。
大部分人都认为令史昌对自己判得不公,纷纷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又称“覆讯”,相当于现代社会中的再次审判,即当认为判决不合理时,可以申请更高的司法部门重新审查自己的案件。
《法律问答》中有相关规定:‘请求复审及代他人请求复审者,案件已判定的才可以复审,尚未裁决者也可以请求。案件判决后的复审是可以进行的。’
看到大家情绪激动,令史昌敲了敲桌面。
“请大家保持安静。”
“哪里有什么不公平可言?”
“还记得我在课程开始时说的话吗?”
“此次演练虽有许多问题,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通过此案件让你们理解一件核心的事情。”
“那就是大秦立国的根本原则!”
“现在让我告诉你为何这样判定。”
令史昌面色严肃。
他低着头,眉头紧锁,似乎在回想什么,“老了,记性也不行了。”
“你是分对吧。”
“你说判罚存在问题。”
“你认为你也算见义勇为,为什么不获官府奖励?”
“我来为你解释疑惑。”
“因为你的‘鞫’不在其中。”
“你的‘鞫’是这样的:甲伤害了乙与奋,事实确凿。”
“也就是说,你也遇害了!”
“你是受害者,并不是见义勇为之人。”
“本次判罚本来就是为了给乙 并追责凶手。古代从未有过对受害者的额外嘉奖的说法。”
令史昌的解释引发了四周的一阵哄笑。
奋的脸涨红得如同煮虾。
他简直恨不得立刻找个缝隙藏起来。
令史昌转向讲、赐等人,“对于那些直接因为害怕逃跑而接受判罚的人没有异议,而你们有意见,是因为尽管也逃跑但在事后报警,认为因此不算‘不援’,对吗?”
讲、赐等数人站起身子。
辩护道:
“我们清楚自己无力对抗歹徒,为了避免更大伤亡,所以选择先行离去并立即报警,史子不解,为何此举还受判罚?”
“请求令史大人指点。”
令史昌轻轻点头。
他并未立刻回答疑问,而是转向了那两位儒家人士,“你们也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失公正?”
文昭、沈顺应答道:
“请大人解答。”
“根据儒家之言:有的事该做、有的则不应为,有些是必须要做的。”
“我们对该案件双方都做了必要的劝诫。如果对方接受了建议则罢了;倘若依然坚持恶行,一个普通的书生如何能阻止呢?”
“我们已经尽力去做了该做的事情,怎能说我们不予以援手呢?”
“这个判罚明显是错误的!”
“我无法接受!”
令史昌原本虚掩的眼中再次显露出锋利的目光。
他冷冷一笑:
“不论是否接受,那就是法律!”
“按照《奏谳书》,对你们的所有行为均有对应的判定,按《法律问答》中规定作出处罚,即贼人攻击时未能救援者应当罚二甲。”
“关于此惩罚的原由。”
“我来说明。”
“所谓的逃离报警或是直接受到劝诫其实本质上都是袖手旁观!”
“并未真正为乙提供救助。”
“对于乙之身亡,你们负有责任!”
“即使你们争辩道自己已经报警或加以批评,在大秦国法律面前,在看到他人危险而不救的状况下,仍然要受到处罚!”
“大秦国中见义勇为从未被视为选项之一!”
“这是一项义务!”
“或许对此要求不明白之处,但从始设立律法则明确一点——爱护民众!”
《商君书·更法》:律令用来保护民众,而礼仪在于方便管理;所以,明哲的领导如果能提升国家实力便不必拘泥旧制。
“因为我们有秦法。”
“正因为有了秦法,大秦不允许任何冤枉,也不能让任何一个罪犯逃脱惩罚。”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