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决定还是背写原文,毕竟抄袭和盗版一般会扑街。
离石就这样背写了一个月,大概背写了一大半左右。
感觉时间太不经用了,现在已经是十月中旬,若是现在还不计划返回北秦,今年就无法在王城过年了。
喊来非常忙碌的春花,告诉她现在就开始准备返回北秦,他先走,一路走到永康城。
大家在永康城汇合,然后在庐江湾登船,走海路,从入海口逆流而上,在风凌渡休息一晚。
看看对面的福凌城建好没有,接着重返天门峡,在那里乖坐等我们开通的蒸汽火车,返回梁城,再去咸阳新城。
在新年前,我们就会赶回王城,今年的春晚还要等你去主持呢。
这段时间,你也好好规划一下,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沿途巡视的成果。
离石见春花神色有些意动,就接着说:
我新写了一本新书,正好给你打发时间。
再说,我北秦的第一说客方雄,不知用了什么说词。
说服了南梁萧衍,将庐江郡租借给了我们北秦。
我们北秦只需每年向南梁萧衍交纳二十万枚金币,可以用大秦纸币支付。
而南梁只要求,庐江郡仍然名义上臣服南梁,郡守在董夫子仙逝后,必须由南梁皇帝重新指定外,其他都可以遵从北秦律法。
庐江郡境内的庶民,都必须由北秦负责养活。
你前一段时间,不是颁布了北秦律法,公布今后几年免赋税。
可是南朝与我北秦收取赋税天差地别,我们北秦现在收取赋税,已经开始用钱来统一收税,不收实物税。
庐江郡的租金我们已经交了,庐江郡就属于我们,难道不该去下面看看?
农户种出粮食,我们官府用钱定价收购那些粮食,收够足量的赋税粮,剩余的粮食由农夫视情况自主出售。
我们北秦供养官吏和军队的赋税,大头都是各种工厂和商人交纳的商税。
可是南朝就不一样了,南朝交纳赋税还是以实物为准,这里面弹性很大,据方雄整理出来的资料记载。
南朝的赋税一直承袭前朝。
据《三国志·魏志·武帝记》记载,曹魏的赋税制度是:“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
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曹魏的赋税制度,与汉代比较有两个特点:
一是汉代的土地税是按土地的收获量分成征收,如“什伍税一”、“三十税一”等。
而曹魏的土地税则是按亩计算,亩收四升。
二是汉代的户口税是按人口征收钱币的,而曹魏的户口税是按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也就是将征收钱币改为征收实物。
离石就像讲大课一样,对春花说:
西晋在灭吴统一中国后,实行课田“户调法”。
也就是在占田制的基础上,规定赋税的数额。
“赋”是户调,税是田租。
据《晋书·食货志》记载:“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田租:丁男之户,收租粟二斛,比丁男之户减半。
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
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的减半,即输绢一匹半、绵一斤半。
离石又总结道,户调法的特点是:
一是以户为单位,计征田租和调赋,也就是把土地税和户口税合而为一,寓田赋于户税之中,不问田多田少,皆出一户之税。
二是户调所征收的绢绵等实物,只是一个通用的标准,实际上当会按照各地实际出产情况,折合通过标准物计征,不会只限于绢和绵。
三是西晋征收的田租和户调,较曹魏时征收田租提高了一倍,户调提高了半倍。
离石歇了一口气,接着说:
南朝没有经过胡虏屠戮,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南朝的各种制度发展缓慢。
南朝大齐的赋税制度,大体上沿袭东晋的成例,采用\"户调法\",即按户征收赋税,民户缴纳调粟和调布。
由于南朝产麻多,桑蚕少,民间织布多,织绢少,所以改征调布。
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
丁女减半。
南梁的户调法与大齐不同,大齐是按民户资产定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