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得帥,有才華,家庭條件尚可。我們非常般配。可就連我的父母也不知道我在這個婚姻里受的委屈!我是個好面子的人,其實也是個容易相信別人的人,尤其是和常遠沾邊兒的人和事兒,都很容易失去正常都判斷力。」
常媽媽說:「你受委屈?就你這個小脾氣,公主病,受委屈的是我兒子吧?你倒是說說你嫁給我們家這些年,是有什麼可委屈的?」
潘喜紅決定揭開心中的傷疤:「你給我和常遠贊助婚房的首付,為什麼不許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房子貸款那麼多錢,是要我和常遠一起還貸的。而且裝修也是我家出錢做的,家電也是我家出錢買的,車子也是我陪嫁的。你們出的錢也就是一個鳳凰男家庭給予的一點點,卻處處裝有錢人。你們就是算準了我好面子,我和常遠的感情好,我不好意思讓父母和姐妹知道你們這種無理要求。」
常媽媽說:「當初你都同意了,現在又拿出來說。有意思嗎?」
潘喜紅:「就因為看準了我臉皮薄,你們才又繼續變本加厲。當初房價還能承受的時候,你們說要來新港養老,自己從我們小區一路探訪到郊區也沒有發現能買得起的房子。後來我們手裡有了一些積蓄,看到一處房子想著全家人一起供下來,可房子是給你們將來住的,就是因為要成為婚後的共同財產,你們要我寫借條。」
「我覺得這對我來說簡直是奇恥大辱。平時里說什麼一家人,親生女兒,可到要動真金白銀的時候,你們的各種防備就都顯露了出來。你們不是本地人,拿自己的名字買不了房子。房子寫你兒子的名字,我們給你們還貸。就這樣你們給自己買房,還要讓我寫借條,你們真的一點都不覺得過分嗎?」
「我提出反抗,你們還說我貪心。我堅決不簽字,同你們發了脾氣,你們也同剛才一樣,說一心為了我們,最後還不被體諒,你們這是什麼強盜邏輯?我只聽說過嫁入豪門有讓媳婦寫借條、簽不平等條約的。可我找了個鳳凰男,卻要受豪門的氣。我要面子,不肯和任何人說這些,你們就覺得一切正常!」
「還有常遠同前女友見面,我知道後很生氣,無論他們有沒有什麼,你們都堅決站在兒子的那一方,不但不說一句公道話,反而讓我提高個人魅力。你們怎麼那麼會說呢?」
「這麼多年,這些一件件的事情憋在我心裡,時刻影響著我的心情。讓我想起你們就開始精神內耗。」
「真沒想到,你記得這麼清楚。」常媽媽也隱隱動了氣,「你就一條一條的湊吧,你不嫌累嗎?」
潘喜紅說:「可你們有什麼地方讓我覺得特別溫暖呢?你們處處都是算計,還處處把自己說成模範,明明自己就是個小市民,非要把自己宣揚成大公無私。處處都是虛假和算計,你讓我怎麼能發自內心的從心裡親近你們?」
「是你太敏感了,本以為你是個文化人,心胸不應該是這樣。沒想到啊,你跟那些斤斤計較沒文化的家庭婦女也沒有什麼區別。你還當老師呢,這個氣度,怎麼能教育出胸中有丘壑的學生?」常媽媽惱羞成怒了。
潘喜紅忽然笑了:「你這句話還真提醒了我。以後我教育學生,就是要告訴這些孩子們,有不滿就應該正當表達自己的訴求,被欺負就應該正當反抗。等著別人主動的良心發現,總結自己的錯誤與冒犯,那無異於把生命交到別人的手中,隨意處置。哪天你真的被欺負死了,如果對方有良知,也不過在你死後也不過輕飄飄的說一句,當初也許應該對你好一點。可如果這個人把你氣死了,對方也的良知也並沒有醒悟,反而在你的墓碑前嘲諷羞辱,那是該有多麼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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