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可能够不到鞑子,就向右侧大幅度倾斜身体,趁敌人长矛没有回防的瞬间,用倾斜的身体延长两股叉长度,准确扎进敌人的腰肋部位。
因为距离远插入不深,他马上滑把抽回一点,继续倾斜身体捅刺。鞑子战马没有披甲,速度较快,第二次捅刺,只扎进战马屁股。受到惊吓的马儿,习惯性加速逃离。
戚继光将军兵书中评价马上镗钯,也就是百姓俗称的三股叉:“于马上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只不过明军正版的马上镗钯长八尺,也就是现代的2.56米,小衙内为了“一寸长,一寸强”,就改成两股叉,并加长到2.8米。
龙须叉兵身后的明军骑士,与小衙内一样,手持长柄铁连枷。这种武器在宋代兵书《武经总要》中,称为“铁链夹棒”;在明末朝鲜国汇编明军技战术的,《武艺图谱通志》中称为“鞭棍”。
这位仁兄深得“程咬金三板斧”的精髓,反反复复就是三招:要么竖直下劈、要么左右横扫,不管打到人还是打到马,都不重要,只要打中就行。
因为铁连枷从木柄前端到棍梢的短木棍,全部包有铁皮,只要打到裸露的皮肤上肯定疼。棍梢包有铁皮的短木棍,还能实现二次惯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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