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颤抖,那张狰狞的脸庞就在一米开外,全身紧绷的肌肉将苍白的皮肤撑得通红。感受到劳伦斯的视线,他咬牙切齿地狞笑着,露出泛黄的龅牙和干枯的牙龈。
,!
你杀不死我。这是劳伦斯的眼神所传达的信息。
但实际上,劳伦斯很难再撑下去了。即使他咬紧牙关,疲惫和痛感也在不断扩散。那些致命的锋刃还在逼迫他将所有精力都集中在保护自己不再受更严重的伤害上。长戟还在不断向他戳来,每一击都被闪烁着金光的附魔盔甲偏转。但劳伦斯只能被动格挡,没法反击,再拖下去他肯定会撑不住的。
就在劳伦斯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时,那名与他角力的士兵突然就单膝跪地倒下了。他的头颅飞上了半空。这时劳伦斯才感知到剑刃划破空气的嘶嘶声,吹拂在他脸上时带来一阵细微的血雨。
寂静无声,一击毙命,这是唐纳德一贯的作风。
“来我这集合,挡住他们!”唐纳德一边喊着,一边带着几个士兵杀到了劳伦斯身边,将敌人逼退。但战斗已经蔓延到整个战场,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在单挑或群殴。只有少数几人成功突破了敌人的阵线,来到劳伦斯身边组成防御队形。他们很识相,除了脸上显而易见的担忧外,没人对狼狈不堪的劳伦斯献上过多的关注。
“走!”唐纳德瞥了他们一眼,将剑指向围上来的敌人。
“给我武器。”劳伦斯的声音和表情一样,已经被嗜血的狂热浸透,“我还能打,咱们一起,把这群杂种…”
“每次都是这样!”唐纳德咆哮道:“你总是在最后关头松懈!就因为你的鲁莽,我们得付出更大代价才能…”
“去你的。”劳伦斯啐道:“给我武器,他们就快撑不住了!我能感觉到,这些人在动摇,只要再…”
唐纳德果断双手举剑,挡住了从头顶落下的戟锋,然后他手腕一扭,反手一记劈砍,将一个民兵的手臂斩断。他向后退了两步,与敌群拉开距离。
“你就这么喜欢冲锋?学了几手剑术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是吧?那你怎么不把所有敌人都砍死?后退,大家后退!重组阵型,坚守防线!”
“为什么不呢?”劳伦斯愤怒地问道:“我们占据了上风,掌握着所有…”
“命令是什么?杀光敌人,不留活口?”
“把他们杀光不就没人追击…”
“他的,你可真聪明。”唐纳德冷笑着将沾满鲜血的佩剑一甩,丢到劳伦斯面前,并拔出了第二把剑,“你能听见惨叫声吗,兄弟?那其中有不少是咱们的人。我们是战士,不是凭直觉行事的野兽。我敢说你肯定没读过奥兰多大公的军事着作,哪怕一页都没有。知道《战争法则》的第一章写了什么吗?任何一个理智的指挥者都不会盲目追求战略目的之外的战果。现在,你告诉我,对数倍于己的敌人发起冲锋的意义是什么?”
哪有什么复杂的意义。劳伦斯捡起长剑,并不在意唐纳德的提问。杀一个敌人,以后就会少面对一个敌人;杀一群敌人,就会少一群敌人,同时震慑更多敌人。
再说,哪有不会死人的战争。抱着这样的想法,经过短暂休息的劳伦斯从亲卫们的阵线后纵身冲出,躲开了数把长矛的攻击,跃入敌阵中大杀四方。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仿佛一个不知疲倦的农夫在麦田里割麦子。进攻,进攻,再进攻!剑刃划破空气发出的尖啸,和敌人发出的惨叫组成了一首暴风雨般雄壮的赞歌。劳伦斯勇猛的身姿重新点燃了亲卫们的激情,他们也跟随着自己的领主加入了这场狂欢。鲜血飞溅在他们的脸上,也溅在他们紧握的武器与泥泞的路面上。那些带着温度的血浆,就好像被封存在动脉中难得一见的琼浆玉露,让他们在酩酊大醉中彻底忘记了恐惧和死亡,脑海中只剩杀戮的激情。在他们拼了命与敌人搏杀时,所有亲卫都不可思议地有了同一种认知:
他们能杀光所有敌人。
很难解释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也许在文明尚未诞生前,判定对手的实力,并估算战斗的结果就已经是温血动物的本能了。人类的进化史并不复杂,在没有剑与矛的时代,他们用拳头、牙齿和石头展开种群内部的厮杀,而后来这群猿猴发明出的所有东西——武器、防具、战斗技巧,都只为服务于一个目标:更快地夺走他人生命。
而现在,劳伦斯便是战场上最锋利的剑,最坚硬的盾,最致命的矛。只要他还在奋勇杀敌,士兵们就不会后退。
唐纳德看着亲卫们和劳伦斯沉醉于浴血的样子,心底一阵恶心。劳伦斯,他无药可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