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还要离谱一点,怎么t开头的就没有好词……”
“居然就是这个戈黛娃夫人?”韩易与麦迪逊异口同声地惊叹道。
“不是跟斯库特解约的时候?”
“你的这个解释很到位。”韩易想了想,忍俊不禁,“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把自己比喻成‘赛车’好像不是最恰当的选择。”
“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但这个戈黛娃夫人跟赛车有什么关系?”韩易复诵了一遍弗莱迪-摩克瑞的歌词,“我是一部赛车,像戈黛娃夫人一样驶过……没记错的话,戈黛娃夫人应该是在街上慢慢绕行的吧?”
“怎么了?”
是正式场合喜欢穿得像《广告狂人》里的角色,还是他的发型有种六十年代摇滚乐队成员的感觉,亦或是他平日里的休闲装扮跟以早期披头士为代表的“mdstyle”有些神似?
韩易很好奇,但又不想给自己引来更大的麻烦。于是,他只能把求知欲吞回去,把问题再抛回麦迪逊自己身上。
“行。”麦迪逊十分欢快地冲韩易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那就回到主题上来……你刚才的猜测,错了。”
“好啊。”
“那,皇后乐队和比吉斯,你更喜欢哪个?”
“不是,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这首歌了。”麦迪逊重新把脑袋放在韩易肩头,轻声叙述道,“如果你了解我……嗯,我在说什么呢,你肯定了解我。你知道我是一个超级披头士粉丝,在我心里,他们是所有领域毫无争议的第一。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活跃在六十年代,对我来说,那就是音乐的黄金年代。”
“所以说这并不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论嘛。”麦迪逊咯咯笑了两声,“反正在我看来,一切美妙的东西都跟六十年代有关。”
“我们能不能把注意力转回笔记本上来?多问我点问题——跟主题有关的!”
“我吗?”麦迪逊回答得斩钉截铁,“当然是皇后乐队了。”
“我想,佛莱迪想要表达的,应该是他跟戈黛娃夫人一样,都是**坦诚地在这个世界上穿行。”麦迪逊-比尔猜测道,“他们没有什么可以遮掩的,甚至他们这种看似离经叛道的荒诞行为,是为了人民的福祉,为了社会的进步才做出的。你要是因此对他们另眼相看,那伱才是那个‘偷看的汤姆’。”
“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韩易的心理素质极好,撒这种弥天大谎都面不改色,“我是中国人,我只上中文网站的。”
“我啥都没搜过,我都不知道pnhu是什么!”
那她又是看上自己哪一点了?
“可是布莱恩-梅他们,六十年代末期就开始在西伦敦的酒吧里表演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上一滑,又把safai关掉了。
“但那也不是‘皇后乐队’啊。”
韩易想了想,颔首应道。麦迪逊-比尔最喜欢的现代音乐人,也是黄金年代气质极其浓郁的拉娜-德尔雷。因此,至少在这一点上,麦蒂对她自身的评判还是相当精准的。
“嗯……很有趣。”韩易看着麦蒂,拖长了声调,缓缓点了点头。
“为什么?”
“你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会更喜欢比吉斯的那种。”
讲出这句话的时候,韩易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小如的形象。徐忆如跟麦迪逊-比尔,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但在音乐品味方面,两人却极其一致——小如也认为,六十年代,就是欧美流行音乐的巅峰时期。
当然了,身为华人,特别是身为成长在宝岛的华人,徐忆如不光喜欢听英文歌,对于那些古早的华语歌、闽南语歌、粤语歌和日语歌也是如数家珍。
而小如最爱的欧美乐队,没有之一,就是比吉斯。
那首《hdeepisyulve》,韩易认识了徐忆如多久,她就循环了这首歌多久。
“我爱比吉斯啊,而且一直如此,但不如我爱皇后乐队的程度。瑞德倒是更痴迷于前者,他是比吉斯最忠实的粉丝。”在韩易面前聊起家里的事情,麦迪逊的分享欲就变得特别强,连语速都加快了不少,“我记得……三个夏天之前,我签约小岛唱片之后第一次回家,我们一起坐在车上——我开车,瑞德坐车。他突然开始播放《taedy》,并且跟着一起小声哼唱。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弟弟也有一把令人惊叹的好嗓。”
“那个夏天的很多事情都是令人难以忘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