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衣是蓝色的,外面套了一件灰色大衣,是一看就知道上了品质的衣服。也是,富二代嘛,怎么可能没几件衣服撑起来。
问他。说:你摸摸我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他有些抱怨她穿的太少了,他说:估摸着就是发烧了,嚷我摸摸。他俯身去摸她的额头。很烫,确实是发烧了。
难怪看书上字的时候,都有点混乱。她摸了下自己的额头,问他,你说还要不要去看医生啊。他没好气的说:大小姐,你发烧了,当然要去看医生啊,不然是严重的病毒流感怎么办,而且你穿那么少,那么爱美,不要命根子了?
她听着很不舒爽,虽然她28岁,但是孩子气的一面还是展现出来了。她也无语,就道:知道了,知道了。现在知道错了,下次穿多一点。那哥们回应:你还好意思说下次,没有下次。她觉得他是真正的关心自己,说:好,会穿厚一点的。
那哥们发现她“知错能改”就说:我的大衣你穿着吧,我不冷。阿爵马上拒绝了阿布的“帮忙”。她知道天气有多冷,所以她还是觉得嚷他照顾好自己是首要,别到时候一个旅馆里面两个人都病了,不然别人还以为他们是为什么那么巧就患上病呢。
咖啡早已喝完。他打了车,去医院。
25分钟到了医院。挂号之类的,问了护士,就直接找医生去了。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嚷她回去多休息,没事多穿一点就好了。之后是取药,惯常状态。
之后他们打车,有点慢,因为今天是周五,而且是下班的高峰期,塞的很,所以阿爵是有点撑不住,阿布就说:去一个店里面去买点东西,然后等车吧。她同意了。
天气很冷,还下起小雨来了,他跑去便利店买了一把伞,撑着她,一起回到旅馆。
夜晚,她睡了很久才醒起来吃晚饭。
阿布帮她准备了晚饭,留给她的,在旅馆的厨房拿给了她。
他说:病人就是需要吃这些(热)的,来,喝吧,还有温水。
那她是着实在的吃了一惊。她说:你不用的。
赶紧吃吧。他说着,像严厉的母亲的姿态。
阿爵说:欠你的,到时候还,谢谢啊。我有一张livehouse的票,要不我送你,一起去看。
他答应道:行,但是你好歹吃完饭吃完药身体好了才去的吧。
她惊讶了一下,咬了下筷子就说:好啊。
他看到她咬筷子,说:别有这个坏习惯哈,这个筷子都被你咬烂了。
她在想他真的爱管事的人啊,就说:行吧。其实心里还是有点不爽但是呢非常感恩他给自己整了这么一顿饭,还陪自己去看医生,她非常感恩遇到他。想了事情想的有点出神,他说:想什么呢,快吃吧。
她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