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作家张欣的《千万与春住》里面的好句子摘抄了一遍。以下便是:“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公平可言,有的人即使犯了天条依然可以幸福美满,而有的人就是一生勤奋也只能跟贫穷为伴。
是狗屎你也要吃下去。这就是人生。
村上说,人都是一瞬间变老的。
人都是不到最后一步一定会选择逃避”。
另外她读了这句话给阿布听。问,你觉得我们要是结婚了,中年也会这样麽?那句话便是,“爱情便不再是彩云朝露,不再是琉璃翡翠,而是一饭一蔬,朝朝暮暮,是最日常的无声陪伴”。
她问他,“你觉得我们会白头偕老麽?”
他说,“我们会永结同心的呀。”
我们经历了那么多。当然会永远在一起。
他们互相没有再接话,阿布在弄他的咖啡机,最近他买了一台白色的咖啡机放在了旅馆,当然是他的房间,不然其他顾客可能以为是公用的,那就麻烦了,那就属于把私人的东西变成“公家”(公用)的了。
那台咖啡机是白色的。
“给你煮咖啡喝好麽?”他问她。好像在问一个小孩子的那般的语气。那种语境下显得宠溺有加,甚至是无边的。
“好啊,可是……我最近很少喝咖啡了,你也知道的,我喝了咖啡之后会一整晚睡着,甚至一天半都是无法进入睡眠那种,毕竟应该是有咖啡因嘛。你……”
“那我给我自己喝。我喝了不会失眠。”接着他拿着他的咖啡机,开始弄起咖啡来了。他好像不是很明白她到底什么意思。
“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我是想喝的,但是呢,喝了会失眠。”她继续阐述,希望自己的阐述可以令阿布完全了解甚至理解,但是她这种说话的方式已经够简单了,是个人都能理解。
“那就先不要喝吧。我担心你的睡眠不好影响你的工作状态,不是最近要给一个投稿写诗的麽?怎么样了,那件事。”这下他把事情转向工作了,显得好像阿布是工作狂一样,而阿爵好像“诗人”的诗意生活那样,其实哪有什么诗意的生活,生活都是一刀一枪的自己扞卫出来的。
“好吧。那我就不喝吧。诗最近在写,但是也在看一些很厉害的诗人的诗,我已经好久没看诗了,把《千万与春住》看完了。里面有点狗血。”她对不能“喝咖啡”这件事感觉得到沮丧,但是阿爵她很快就被他所说的诗的“工作”所“打劫”了。她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
“这本书,好像不是特别火喔,但是好像……是吧,只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作家。张欣……男的女的……女作家麽?”他带着好奇的期待问下去。阿爵觉得自己是有责任或者挑起话题的应该告知他里面的内容。
……
“嗯,是个女作家。好像是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好像特别厉害。里面的内容有点狗血。”她没有思考一下,就全盘托出了,幸好是聊到这种事情,要是聊到家庭、家里事的时候都这么“口无遮拦”的话,她怎么“横”着走出那地儿。
毕竟家里是她的软肋。曾经是,现在却不再是。
“说什么的呢?怎么狗血法?”他更好奇了,好奇自己女朋友看的这本新书的状态,还听到她看书的时候说……“这文笔写的也太好了吧”,“对人性描摹的也太棒了吧”。导致他非常的好奇。
是的,人的好奇心一起来,什么东西都挡不住的。
“里面就是说跟闺蜜一起长大,然后呢,闺蜜去了美国,把自己的亲生孩子托付给她,她自己也有一个小孩子。后来“偷龙转凤”将自己的孩子跟她的孩子调换了。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而后,小孩子失踪了,被人贩子拉走了。之后这对夫妇美国那对夫妇就失去了联系。后来,警方找上门把丢失的孩子说找到了,其实那孩子是美国工作那对夫妻的亲生孩子。在农村长大开货车的。而其中一方为了弥补自己的罪孽,做了不少事情,但是她前妻是真的“油盐不进”。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错误。最后那个在农村的孩子要求双方赔他们各三十万。其实是他养母病了,需要治疗。”她说的津津有味。
“这么狗血啊?结局怎么样了???”
“结局就是,原来这女主是嫉妒自己的闺蜜,再加上主要是她的闺蜜抢走了她的心爱之人,不如说是她暗恋的一个男子吧。而且,还因为她偷看了她的日记本。所以才做出偷换孩子这件事情。因为这个事情,她妈妈还去世了。”她嘟囔道,觉得这个女的是完全没有悔改之意,只是又觉得这个男的富二代也不应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