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今天晚上要刀的人比较多,会频繁更换作案地点,我们的位置更容易暴露,紧急情况下需要渡鸦的狸奴手把他抓回来。”
看众人没什么异议,曹墨拍了拍手:“好了,出发吧。”
今晚的伦敦,注定又是一个血色之夜。
伦敦的居民们不知道,如今的街道上已经危机四伏,只要不小心落单,就有可能挨到一记屠刀。
他们更不知道,这一切只是开幕曲。在不远的未来,将有任何艺术家都无法想象的炼狱场景,把整个伦敦彻底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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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几个鬼魅的身影,在伦敦的贫民窟附近闪现。
曹墨特地把弗兰肯斯坦带到了西区,而不是开膛手杰克会犯案的东区。
既然要犯案,那就干脆全城开花,让别人跟不上我们的脚步。
很快,曹墨三人就在一个小巷子里看到了一位醉汉。
渡鸦问道:“历史上开膛手杰克从没杀过男人,我们要动手吗?”
曹墨说道:“只要弗兰肯斯坦看的中,不用管男女。”
弗兰肯斯坦听到曹墨的话后,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
渡鸦看在眼里,心里想,你就宠他吧。
弗兰肯斯坦不愧是天生的犯罪圣体,杀人越货这种事一学一个会。只见他掏出匕首,悄悄地接近不远处晃晃悠悠的醉汉。
“唔……”醉汉摇头晃脑的,又仰头喝了一口酒。
电光火石之间,弗兰肯斯坦就把匕首送进了醉汉的脖子。醉汉闷哼一声踉跄倒地,颈动脉喷出来的鲜血把小巷旁边的墙也染红了。
看到醉汉还在抽搐,浑身是血的弗兰肯斯坦也不耽误时间,抹了一下嘴巴,放下背包,拿出剁骨刀就开始操作。
曹墨这回算是真正知道什么叫庖丁解牛。由于弗兰肯斯坦对于人体结构非常熟悉,所以他的刀一直游走于骨头和筋膜的缝隙之中,没有什么阻碍,就卸下了自己想要的部位。
要是以前的曹墨,可能会对于这种血腥的场景有点反感,但如今他只是冷冷地看着弗兰肯斯坦,心里没有一丝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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