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两腿人的弓箭绵软无力,显然执弓者都是农夫黔首之流,能坚守至此无非是仗着矮墙。
特尔敦铁骑一旦跃过矮墙,马蹄践踏之下,两腿人哪有不落荒而逃的道理?
就是带着这种自信,速别赤挽弓在手,纵马疾驰,咆哮着冲上墙头。
然后他惊恐地想要勒停马,因为他终于看清了前方有什么东西。
惯性不允许速别赤这样做,他的战马嘶鸣着从墙头一跃而下。
以围墙接近两米的高度,速别赤的战马还能稳稳站住,堪称是难得的神驹。
有的特尔敦骑手躲闪不及,同样跟着跳下墙,摔折了战马的腿。
反应快的特尔敦骑手纷纷拨马转向,或是干脆舍马跳下土坡,冲上斜道的百骑队顿时人仰马翻。
泰赤的神情波澜不惊,仿佛早就知道会这样。
速别赤跃过了一面墙,绝望看到了另一面墙——准确来说是三面。
兀良和驰到泰赤面前,大骂:“泰赤!两腿人修了夹墙!你早就知道吧?!”
赫德人口中的夹墙,就是通用语中的“多层城墙”,也就是“瓮城”。
第二道围墙上的巴德第一次下达了火枪射击命令:“开火!”
第一排火枪手毫不犹豫扣动发射杆,然后是第二排、第三排。
三轮排枪过后,速别赤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瓮城里的其他特尔敦人也不剩几个活口。
兀良和折损人马,诸那颜并不意外。反倒是接二连三响起的火枪声令马尾旌旗下的众人一惊。
火枪数量有限,被温特斯集中使用。因此这是铁峰郡一方首次动用火枪队。
泰赤侧耳倾听排枪射击声,猛地睁开眼睛:“两腿人的火枪手,打得好整齐!”
空气中传来的不是散碎的爆豆响,而是整齐划一的齐射声,如同擂鼓。
泰赤竭力回想着,上一次他听到这种火枪声,是在哪里来着?
他想起来了,是在边黎西北面的一处小堡垒上。上一次,特尔敦部也是在墙壕上撞得头破血流。
“究竟是两腿人都懂这等射法。”泰赤苦思:“还是遇见了仇家?”
“有火枪的两腿人?不是寻常的两腿人,一定是宿卫一般的精锐。”另一名青翎羽问:“还要再填城壕?泰赤?你我不如先退,再定夺。”
泰赤沉着脸:“再等等。”
诸青翎羽面面相觑,无人知晓泰赤要等什么。
墙的另一侧,反而是巴德等到了温特斯。
“我的判断有误,不该动用火枪队。”巴德疲倦地对温特斯说:“枪一响,特尔敦人就要退了,应该再等等的。”
“没事。”温特斯取下头盔,深深吸入一口新鲜空气,示意身后其他骑手卸掉马鞍袋:“他们无论如何也要退了……把这些挑起来,给他们看看。”
青翎羽、红翎羽以及普通的特尔敦部众震惊地看到插着头颅的长杆一根接一根从矮墙另一侧树起,
长杆不仅挑着头颅,还有挑着带血的盔甲和马尾旌旗。
其他那颜纷纷回望泰赤,而泰赤脸色铁青、紧紧攥着缰绳、牙齿咬得咯咯响。
中铁峰郡的西侧河岸线大约80公里宽,匕首之墙和盾之墙加一起大约22里宽。
特尔敦人调转主攻方向之后,温特斯缩短了需要防御的宽度。
但22公里也还是太宽了。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条防线到处都是漏洞。
特尔敦人的优势在于机动性,铁峰郡方的优势在于地形。
所以温特斯重点防守几处咽喉要地,其他地方则以骑兵对骑兵。
特尔敦人可以派遣小股精骑翻山越岭迂回,温特斯也能出动骑兵反清扫。
奇兵覆灭,泰赤选择退兵。
其他几路进攻、佯攻的特尔敦人也无功而返。
温特斯命民兵将特尔敦丢弃在外面的土囊都收走,毕竟羊皮可是好东西。
白天的战斗在盾牌之墙发生,夜晚的战斗则由匕首之墙发起。
“为什么敌将不守河岸,反而让出河岸,在内陆布防?”对这个问题,泰赤百思不得其解。
当天晚上他就明白了——至少说,他认为他明白了。
地形决定了盾之墙和匕首之墙大致呈l型结构。
如果[l]的尺寸小一些,小到火枪和火炮的射程之内,那么两堵墙之间的空地就有了一个术语称呼“杀戮地带”,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