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特·考克摇了摇头,他的眼睛迅速扫过她的床头枕边,一下子想大笑!这个女人居然没有把她的魔杖放在身旁?这让他既得意,又更加看不起英唐崔斯:“纳特梅,你一定不想尝尝钻心咒的滋味,对吗?在你的小精灵发现之前,足够令你印象深刻了!”纳特梅抓着喉咙,张大嘴巴喊‘汤姆’这个名字,可是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马斯特·考克看出来了,可是他并不在乎。这本来就是他的主人交给他的任务。‘马斯特,把它藏在你的金库中,不要让人看见。它对我很重要。它很强大,很危险。’他认为那个笔记本上可能有什么恶咒,一个非常危险的恶咒。虽然他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他也不想知道,可是很明显英唐崔斯这里已经不值得信任了。所以,应该由他来保持主人的东西,不是吗?纳特梅没有挣扎太久就决定说出葆丝——如果马斯特·考克能杀了她就太好了!她示意他愿意说出笔记本的下落,等喉咙消了肿,她立刻说出了葆丝的地址。“四只脚巷19号?”马斯特·考克得到这个地址后立刻离去。而纳特梅则叫来了小精灵乔伯。——现在马斯特·考克不在家,她正好去把那个孩子偷出来! 自从纳特梅来过之后,葆丝一直非常不安。她一方面害怕那样的挑衅不足以让纳特梅印象深刻,担心她不会去找瑞德,另一方面她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最后她把自己做的一些小甜饼寄给了邓布利多——用的是那只勇猛的猫头鹰。在那次邓布利多来访后没多久,她就在阁楼上发现它了。当时她提着扫帚和水桶还有抹布站在它的窝前面,而它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在那里安家了。因为她同时还发现了一只小点的明显是雌性的猫头鹰和几只小毛团。看到她出现以后,那只勇猛的猫头鹰像是跟她打招呼一样叫了一声,就再也不理她了。葆丝这个主人在它的面前反而没有那么坚定,她像是个打扰了这一家子的贸然的客人一样轻手轻脚的提着水桶又下去了。到楼下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似乎是从两个月前,家里的猫就不到阁楼上去了。为了招待这位客人,也是害怕它把老鼠抓到阁楼上去吃,葆丝特地买了鸡肉。本来还担心它是野生的,不肯吃人手里给它的东西,哪知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它不但吃的很香,还常常向葆丝表示不够吃——在她去收空盘子的时候,用它的喙在空盘子上敲。葆丝给它起了个名字:海盗。她曾试过让它给邓布利多送信,是一张红酒炖梨的甜点方,邓布利多托它带回来的是一包糖,那糖像小虫子一样会动来动去。看来它并不介意继续替葆丝送信。所以这次,她再次请它给邓布利多送信了——那小甜饼已经发霉了,希望邓布利多能明白她的意思。她觉得自己有点快要失去理智了,就是在纳特梅说到瑞德的时候,她突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了——她要赶快见到儿子,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她打算就在邓布利多来的时候,把这个马斯特·考克的名字告诉他,请他帮忙抢回瑞德!不管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日后再说,她现在只想见到儿子!自从海盗带着那包发霉的小甜饼飞走之后,她就天天坐在客厅里看着大门等着,有时晚上也不睡觉,一边干点什么活一边等着邓布利多来。她知道不会那么快,可是她现在实在没办法再去想别的了。她甚至想过要去买飞路粉,然后再跟魔法部申请让家里的壁炉加入巫师的飞路网——虽然她不是巫师,可是她的丈夫是巫师,虽然他已经死了,可是她也可以通过继续过巫师的生活来缅怀他。——这样她就能立刻见到邓布利多了。时间从来没有过得这么慢。其实只过去了两三天,不是吗?海盗可能没那么快飞到霍格沃兹,邓布利多也没那么快来。这天下午,她从早上起坐到两点钟,觉得肚子里空得吓人,连人也有些恍惚,她怕自己饿晕过去,决定到厨房去热杯牛奶,再吃点面包什么的。然后她看到本来懒洋洋趴在大门口晒太阳的狗猛得抬起了头,盯着卧室的窗户低声呜叫,而应该在卧室的床上睡觉的猫却突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像做贼一样匍匐着迅速一溜烟跑了。葆丝立刻拿着手枪,悄悄的轻手轻脚的走到卧室门前,然后矮着腰伸头往里面看。卧室很小,一张床就占去了大半的地方,靠着墙壁的地方又摆着梳妆台和几个大柜子,所以她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书桌前的一个穿巫师袍的男人,他背对着她,正在翻抽屉里的东西。——抽屉里有汤姆的日记本。葆丝没有迟疑,她甚至发现自己还很镇定。她半跪下来,举起手枪,扣动扳机。砰!!在小房间里,声音显得格外巨大。葆丝甚至听到外面马上就有人推开窗户大叫:“这是枪声!出什么事了?”街上乱糟糟的,可葆丝没有心情去管,她只担心这个男人有没有被她打死——可能没有,她甚至不知道刚才那一枪打到他的什么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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