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估计会把我们再次送回无法无天的缅北地区。
我承认,我们这个团队并不是那么的团结。
而凤姐则希望我能留下来,和她一块开辟我们的缅北王朝。
当然,我们的叫法是送回,黑警的叫法是卖。
别看她对我百依百顺的,只要事关生死,她肯定先顾自己!
除了对我还念及一点旧情,对其他人,你爱死不死!!
本以为给她一耳光后,她会很暴怒,没想到她既没有还手,也没有骂我,竟然还咧嘴笑了一下!
笑的还他妈很甜蜜一样!!
作为孟邦最主要的两个城镇之一,直通的治安还是挺完善的。
我没心情计较这个方法的后果,人醒就是最好的结果。
诊所的那个医生也用了一些方法,就是无法让欢欢醒过来,最后建议我们去县城医院去看看。
要是我们那边有什么状况,我会及时通知凤姐,让他们早做准备。
而且是不能还价的那种。
虽然少一个人对我们来说会少很多负担,但我还没有丧良心到把欢欢丢弃的地步。
我直接掏出一万rb,告诉老黄,钱我一分不会少给,要是你胆敢耍心思,我让你脑袋搬家!!
凤姐有些不满我这个决定,嘟囔了一句:又不是什么大病,说不定明天就好了呢,干嘛一定要冒险啊.
我反手给了她一巴掌,怒骂道:“别他妈说风凉话!要是躺下的是你,我也会保障你的安全!”
还是带在身边好了。
看到我们一车人,又看到车上黑黝黝的冲锋枪,加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煞气,老黄整个人都吓傻了!
哆哆嗦嗦问我们到底是干啥的?
我没功夫搭理他,扔下来几个人,然后带着老黄前往医院。
当时我觉得欢欢就是晕车、呕吐引起的发热症状,把热消下去就好了。
来到车里,欢欢已经醒了,听说是吴鑫用掐人中和捂住口鼻的方式把她憋醒的。
凤姐的心冷,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没有拒绝,这女人天生不安分,除了我,没人能完全治住她,留在这的话,对老魏的统筹工作肯定会造成影响。
正是早上打劫我们的那个高个本地人。
此时的他额头上糊了两个创可贴,嘴角还青了一块。
他好像忘记了早上的事情,冲着我咧嘴一笑,用蹩脚的普通话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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