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听,心底的那股气也不敢有了,她抬起他的手,大力咬了一口。他任由她咬着,等她松口后,他才皱眉说:“雅雅,你是不是属狗的?这么爱咬人。 31、 ”“你才属狗呢。”她横了他一眼,“也不知是谁晚上咬的我满身都是草莓。”他哼笑一声,“那是吻,不是咬。”“在我看来,都差不多。”苏遥笑了,“要不晚上给你试试什么才叫做咬?”她红了张脸,“大白天的,你别说这种话。”“不生气了?”她认真地说:“阿遥,我不希望有下次。”刚哭过的眼睛带着水样的朦胧,眼珠子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黑葡萄,一闪一闪的,非常吸引人。他偷亲了一口,“嗯,不会有下次。”他想通了,这病没痊愈也没什么要紧的。他不想再逼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哎,上一章才三个留言。。。。三百多的收藏三个留言。。。这是什么比例?我被霸王得很严重,我在考虑要不要三天更一次。。。。3232、 回到c市后不久,叶书雅收到了宋晓的结婚请帖。宋晓眯眼笑着,用平淡的语气在说:“婚期定在七月初七,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办公室里的唐丹笑眯眯地道了声恭喜,表示当天一定会到场。林雨连着说了几声恭喜。叶书雅翻开请帖,瞥了眼新郎的名字,不是戴尼,不是安利,而是王伟。中午,叶书雅和宋晓在学校里的教工饭堂里用餐。宋晓用筷子挑拣着盘子里的青菜,漫不经心地说:“王伟挺不错的,他有车有房,长得一般,年纪有些偏大,虽然离过一次婚,但是不是说离过婚的男人会疼女人么?书雅,你会和苏遥一起来的吧?”她说:“不清楚,我应该会去。”宋晓有些自嘲地笑了下,“也对,苏遥怎么可能会来。”她放下了筷子,“其实不来也没有关系,反正这只是一场到了一定年龄而该有的婚姻。”“宋晓,你才二十五。”“二十五也不小了,再过多几年就变剩女了。”她望着叶书雅,忽然笑道:“你不同,有苏遥在,你永远都不会是剩女。”“其实这个社会很不公平,男人可以在花丛里流连忘返,到了一定的时候,他还可以挑选一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女人当老婆。而女人……”她停顿了好久,拿起筷子戳了戳冷了的米饭,“就像这米饭一样,时间一久,冷了就没人想吃了。它的结局只有垃圾桶。”叶书雅面不改色地把米饭吞了进去,“冷了还能加热,热了后的米饭还是会有人吃的。”“是吗?”宋晓扯了扯唇,她用筷子搅拌着米饭,一粒一粒的米被她碾碎。叶书雅忽然觉得有些反胃,胃里一阵恶心,她喝了口汤,才把反胃给压了下去。宋晓把筷子扔在了桌上,“算了,人总是要生活的。嫁了人也好,好歹半夜醒来能有个伴。”晚上,戴尼来叶书雅家蹭饭,身边的女人又换了一个。叶书雅想起初见时,苏遥和她说,他平均两天换一个女人。如今看来,果然不假。对于戴尼的到来,苏遥表示十分不欢迎。吃过饭后,他板着张脸坐在沙发上,一声也不吭。作为女主人的叶书雅只好拿出水果来招呼客人,戴尼的新女朋友长得很可爱,看起来像是中国娃娃。看到她,叶书雅很自然地就想起宋晓,心里对这个可爱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没有了好感。她坐在苏遥旁边,冷不丁地就说:“阿遥,下个月初七,宋晓结婚,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戴尼在剥橙子,一瓣一瓣地剥下,弄 32、 得十分漂亮,听到叶书雅的话,他顿了下,说:“苏,你不适合太过劳累。”苏遥问:“你要去?”她点头。“我陪你去。”戴尼皱眉,刚想说什么时,他的女朋友忽然开口说道:“你是c大的老师,中文系的?”叶书雅一愣。她腼腆地笑了下,“我叫伊紫纱,是计算机系的学生。”叶书雅在心底深深地鄙视戴尼,这男人连学生也不放过。戴尼把剥好的橙子递给了她,笑着说:“小纱设计过一个很实用的网站,改天小雅你可以去看看。”“戴尼。”叶书雅问,“你会去宋晓的婚礼吗?”戴尼沉默了一小会,然后说:“不会。”叶书雅为这件事情纠结了一整晚,戴尼走后,她不停地在苏遥耳边唠叨男人自古多薄幸,有钱男人自古多花心。苏遥听得耳朵生茧,拉过她用嘴堵住她的唇,吻得她无力说话后,他继续收看电视节目。叶书雅浑身软绵绵的,她靠在苏遥的肩膀上休息。过了好久,她小声问:“阿遥,我不喜欢白纱,我们结婚的时候用汉服,好不好?”苏遥含糊地应了声。叶书雅打开了话匣子,“以后我们可以生个女儿,等她到了及笄的时候,可以给行及笄礼。苏遥,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你不会重男轻女吧?”“不会。”“嗯?那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都可以。”“我喜欢女孩子多一点,男孩子调皮死了,女孩子文文静静的,多可爱呀。我以前认识一个同学,她的父母重男轻女,她过得可悲惨了。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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