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咽下所有的无奈和伤心。“哎!!小米虫……顾皓芊!那碗是……”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向第二碗饭伸向了魔爪却来不及阻止,一直等到我饿狼般地将两碗白米扒得见了底,才注意到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个少年,此刻正用一种要杀人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我。那便是陆羡河的徒弟书珏。后来我才知道,那第二碗饭是专门为了采药归来的书珏而备的。这少年大我三岁,沉静的面孔还未长开,生涩中已然隐约透出少许俊俏来。而学医的男子多多少少是有些好事的,他虽然长得人模狗样,却万万没想到是个有洁癖的主。那日我不慎啃了他的饭碗,他愣是用眼神将我凌迟了整整三天,一句话也不肯同我说。最后是陆羡河出面做了和事佬,他慈祥地给了我俩一人一个苹果,笑道:“你们俩都是被我捡回来的傻孩子,要好好相处。”大概是这句话起了点作用,书珏看我的眼神微微一动,竟然稍微缓和了一些。我小心翼翼地揣摩了他的脸色,想来他之前也是孤身一人地流浪在外,对我多少有些同病相怜吧。于是我在陆羡河这僻静的小木屋里心安理得地住了好几日,能下床了便绕着木屋的附近走走看看,想着兴许能一个跟头栽回家去,却又不敢往大山的深处继续探索。我这鸽子一般绕着屋飞的行为让书珏嗤之以鼻:“想出去又不敢,怂巴巴的顾饭桶。”听罢我咬牙切齿道:“我不叫顾饭桶,我叫顾皓芊。”“没问你名字。”他坐在屋顶上,拿折了一半的草药梗子扔我,“吃那么多不敢出去走,不是饭桶是什么?”“谁说我不敢?”我扬眉看他,“我胆子可大了!”“那你出去试试?”他撇了撇嘴道。“出去就出去!”我将头上的草药梗子扒拉下来,使劲往回扔了过去,“我要是能走得比你还远,你书珏就是孙子!”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大概就是这样——十二岁的我,毫不犹豫地吼出豪言壮语后,便大步流星地朝树林深处奔去。沧归山对我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平日窝在陆羡河的小木屋里便只能痴痴望着大片蜿蜒无尽的翠绿,更远的地方却与白纱似的薄雾交融,让我心心念念地想着,穿过那一片片茂密的树林也许就能回到家里去,就像来时一样。如今的脚下踩着和那日一样松软的泥土,我想如果没有遇到陆羡河和书珏两个真实存在的人,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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