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点点头,召唤出小燕,直接御剑飞行。虽然燕支的速度更快一点,但架不住他是个路痴,让他带路,还不知道会被他带到哪个角落里。
在天黑时,她来到了邻市的一条街上。
【……翁御伦,今年十七岁,被他父母送到了张大德这里,制成了僵尸。】
秦素脑海中浮现出这行字,心中不免有些遗憾。那么年轻的一个孩子,一生就这样毁了。
她顺着因果线,找到了翁御伦。翁御伦脸上涂着粉底,遮掩住外露的肤色。除了表情木讷了点,看不出和人的差别。他手中拎着两袋子的东西,一袋是猪肉,一袋是蔬菜。
在他进小区的时候,正好路过了跳广场舞的大妈们。
头发大卷的大妈还和他打了招呼,“阿伦又去帮你妈买东西了啊,真乖。”
翁御伦点了点头,僵硬着脸,“嗯。”他继续向前走。若是有人能丈量他的脚步,会发现他踏出的每一步都精准到了毫米。
他走后,那些大妈还在讨论他。
“阿伦和一年前比,真的完全不一样了。他以前还逃课去打那什么游戏来着,说要当什么电竞选手。那是正经人能做的事情吗?现在这样多好啊。也不逃课了,每天都好好上学,还经常帮他妈做家务。”无限好文,尽在
“他爸妈还是会教孩子的,他妈可是特级教师。我哪天也要去问问他们,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学习的经验。我家那皮猴子,在学校又打架了,每次家长会都连累我丢脸,真是气死我。还是阿伦这样好。”
“他妈特别疼他,卖肉的和我说了,他家每天都要买两斤肉,都是给阿伦吃的。不过他现在长身体,也难怪吃得多。”
“可惜之前翻墙时不小心摔了,说是脑子有点摔出问题,有点木,没以前机灵了。”
“以前机灵过头了,每天找各种理由翘课。现在这样笨的好。”
【素素,人类好奇怪啊!】
【你看那翁御伦成为僵尸后,变得又呆又傻,人类怎么还觉得这样比以前更好?】
秦素叹了口气:“因为很多人宁可要听话的蠢孩子,也不想要不听话的聪明孩子。”
秦素使了术法, 将翁御伦的钱包拿到了手。这样等下便可以以还钱包为理由登门了。这钱包里装着四百多块, 还有好几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
翁御伦没有察觉到自己钱包不见,拎着菜进了大楼, 按了电梯。
秦素询问了一下周围人关于翁御伦的看法, 发现不少人都觉得翁御伦这是变好了, 认为他父母教导有方。在很多人眼中, 玩游戏就是所谓的不务正业。翁妈妈能将孩子扭回来,这就是她的能耐。
唯一的例外是一个小区里一个开杂货店的大伯。
“小翁啊, 他打游戏是真的有天赋。我也喜欢打游戏,不过我比较手残, 每一把都输。之前小翁他还会带我一起上分, 从不嫌弃我拖后腿。”
“我真的觉得他就是所谓的天才, 之前还有一个战队想要招揽他,结果被他妈给骂走了。那战队听说开了不低的工资,最少也有五万。”回忆起翁御伦他妈生气的模样,这位大叔都忍不住摇头。
“要我说, 行行出状元。现在时代在变化,谁说打游戏不能出息呢?小翁他的天赋是真的可惜了。他妈不让他打游戏, 直接把家里的网给停了。小翁就逃课去网吧, 整天被他妈骂, 最后还因为爬学校的墙摔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