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值班民警,刘秀英从容不迫地说道:
“我把我儿媳妇杀了。”
民警见老太太衣着整齐,神智清醒,意识到她说的可能是真的;
便立即将刘秀英收押,并上报给常市公安局。
警方审讯,刘秀英讲述了案发前后的经过;
她说当时她正在客厅看电视,儿媳徐艺丽从房间出来和她争吵,指责她将电视的声音放的太大,并拔去了有线电视的插头。
自己向她泼汽油,刚开始只是为了吓唬她~
“我就在房子里,把汽油倒在洗脚盘里。”
“我就把那个汽油倒出来准备好。”
”我就用汽油泼她一下么。估计她会害怕了。”
“结果我油泼出去,她抓着我 ,就扑通,她滑倒在地上 。“
“她这样仰着,没有劲了,我(用刀)去捅了她两下。”
“那时候但是在气头上……”
刘秀英中气十足地说着整个杀人的过程,面色冷酷;
嘴上说着后悔,但表情声调中却不见一丝的悔意。
那天中午,徐艺丽本早就和同事约好了在学校见面,下午还有重要考试;
遇害时的穿着也是一副准备出门的模样,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和恶婆婆起争执呢?
真是鬼话连篇!
同时刘秀英还竭力将家庭矛盾归咎于徐艺丽母亲,说是因为她太宠女儿;
甚至还挑唆儿子董岗彪殴打自己,自己气急,这才气头上杀了徐艺丽。
陈易都看麻了,每次婆媳有矛盾,董刚标都把责任全都归咎于徐艺丽;
甚至几次三番地对徐艺丽进行家暴,谁打谁心里没点逼数??
董刚标下跪写的保证不再殴打妻子的保证书还在徐父家里放着呢!
刘秀英虽然承认了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但她坚称自己是家庭矛盾之下的激情杀人,并不是事先策划的有预谋杀人;
呵,不是有预谋的杀人会提前买好汽油备在儿媳的必经之路上?
庭审期间,公诉人提问:
“刘秀英你觉得和儿媳妇一起相处,过日子有没有困难?”
“我和儿媳妇关系很好,一起相处一点也不困难;都是儿媳妇的妈妈在中间作梗挑拨…”
刘秀英在法庭上的表现十分强势,言辞激烈,丝毫不见悔意。
徐母哽咽着说道,他们数次请刘秀英来常市游玩,在他们的家中住了半个多月;
带着她挑了最好的面料,给她做了三身衣服,买了两双真皮皮鞋。
还给她配了两副老花眼镜,一副普通的,一副精致的;
考虑到她是陕西人,他们还经常带她去饭店吃陕西菜。
甚至因为刘秀英的脚上有鸡眼,他们还跑了几家商店,给她买了专门挑鸡眼的工具刀;
刘秀英的眼睛有眼疾,长年流眼泪,她自己一直没有舍得花钱治,是徐家父母多次带她到眼科医院治疗。
甚至她农村的大儿子(董刚标同母异父的哥哥)一家都搬到了徐艺丽的车库里居住!
在刘秀英的要求下,徐艺丽和董岗彪还给车库里的大哥添置了电脑、电瓶车等生活家电;
因为这位大哥身患糖尿病,小两口还要不时地接济他们全家生活费、医药费。
女儿生了外孙后,也一直是徐父徐母在帮忙照顾;
徐母说:“刘秀英从来没有给孙子洗过一片尿布,一件衣服!”
“我们全家到底还要怎样对他们好啊?!”
刘秀英面露不屑之色,接着扯谎:
她说是徐艺丽先拿着刀,威胁她,说“把你砍成肉蛋蛋”。
检方问她,这是不是徐艺丽的原话?
刘秀英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死者的原话。
“把你砍成肉蛋蛋”是陕西方言,哪里会是自小生活和工作都在苏省的受害者会说出的话?
接下来检方展示出了完整的证据链和案发前后的时间线——
检方还证实了一点:刘秀英之前打算向徐艺丽泼好汽油后,用打火机点火将她活活烧死;
后因徐艺丽眼中满是汽油,又滑倒在地,失去了行动能力,刘秀英这才用刀将她杀害。
最后,检方提出死刑建议,法庭择日宣判。
2011年12月2日,法庭判决66岁的被告人刘秀英自首及赔偿部分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