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仙死了,死的毫无尊严,他的刀背深深的嵌入自己头盖骨,头颅崩裂,鲜血淋漓的软倒在地上,周围的人就像一只只吊死鬼,张着嘴,直愣愣的看着这边。
大漠的自然条件艰苦,人烟稀薄,独特的自然环境,决定了这里的人在外出时,必须要注意身上的负重,尽可能的多带粮食和水,于是轻而短的快刀便大行其道。
此地物产匮乏,营养不充足,体格便不甚健硕,这也决定了此地的人大多不以筋骨为能,这也间接的推动了快刀的横行。
所以一刀仙显然没有想到那一刀会如此的重,重到他来不及卸力,也来不及反应,重到他的身与名都化为尘土,一个有备而来,势如雷霆,一个仓促变招,力有未逮,结果早已注定。
“我来啦!”
“大侠沙里飞来啦!”
一个骑着马的身影,由远及近的呼喊着,冲到近前,看了一眼一刀仙的尸体,又看到坐在旗杆下的孩哥,还有站在孩哥身边的杨乐,赶紧下马,奔过去。
“弟啊,路上风沙迷了眼,沙大哥来晚了!”沙里飞来到边上,大声说道。
孩哥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会,他只是单纯,但并不是傻,哪有这种巧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一刀仙死了才来,真正的侠客就应该是杨大哥这样,该出手时就出手,从不吹嘘。
“把钱留下,滚吧。”杨乐也不想理会这个骗子,淡淡的说了一声。
“唉!是我有负重托,再会。”沙里飞愣了片刻,看了一眼孩哥,又看了一眼杨乐,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包钱,放在地上,一边说着场面话,转身逃也似的跑了。
“回去吃饭吧,其实他的刀,没你快。”杨乐说着拍了拍孩哥的肩膀,转身回去马肉铺,孩哥若有所思的跟在他后面。
之后的一个多月,杨乐仍然是两点一线,吃饭,睡觉,练功,那日内力已经透出指尖,这几日一直在尝试找到那种感觉,但总是时灵时不灵,即使传输到了刀上,也做不到如臂使指,反而会为了维持这种状态而分心。
那日之后,孩哥没几天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但比以前要内敛许多,时常坐在门口,不知道想些什么。
杨乐在闲暇之余,让孩哥和好妹教会了自己怎么骑马,这大漠广袤,没有马匹可不方便,瘸子爹还帮忙选了一匹好马,健康温顺。
一晃眼,在双旗镇已经快三个月,终于等到了去中原的商队,商队首领很好说话,毕竟在这大漠上走商,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何况杨乐还背着一把唬人的大刀。
“杨大哥,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孩哥低低的问道,神情有些伤感。
“江湖路远,若是有缘,自会相见。”杨乐揉了揉孩哥乱糟糟的头发,说道。
“杨小兄弟,这些你带好,路上人吃马嚼的,能用得上。”瘸子爹说着递过来一个大包裹,沉甸甸的,打开看了一眼,全是肉干和干粮,应该是准备了很长时间了。
“谢谢。”杨乐道了声谢,把包裹系在马鞍上,挥了挥手,翻身上马走了。
跟着商队出了双旗镇,一路向东,走了十五天,路上风沙渐歇,植被也开始慢慢的茂盛起来,开始慢慢的有了些人烟,商队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一些,不时的还能打到些野味。
这支商队二十多人,在这条商路上走了十多年,人熟面广,连马贼们都要他们帮着销赃,一般不会劫掠这种相熟的老商队,一路走来,主要是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对抗。
“高叔,你们之前走商,遇到的妖怪多么?”杨乐牵着马,对旁边的一位瘦高的老头问道,高叔是商队里最老的一位,见多识广。
“不算多,大漠里荒啊,不是石头就是沙,没啥能成精的,再往东走就多了。”高叔回答道。
商队的人们刚开始还觉得杨乐只是个外出游历的公子哥,每天还背着一把看似唬人的大刀做样子,直到有一次马匹陷进流沙坑,众人还在找绳子的时候,杨乐一把拉住缰绳,硬生生的把那匹马拖出来。
自那以后大家对杨乐便亲近了许多,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今后会不会身处险境,商队里有一个这样力大无穷的人,对谁都安全些。
在商队众人的欢呼声中,终于彻底走出大漠,前方远远的就看见一片集市,人声鼎沸,许多商队进进出出,热闹非凡,丝毫看不出亡国之像。
商队在大漠里收到的货物,都会在此处出手,然后在换成粮食、茶叶和一些日用品,回到大漠里售卖,如此往复。
杨乐还是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