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给朕倒杯水。”
一翻身,发现客厅里空空荡荡。
秦天天帮梁夏把行李拿上楼,叶知秋则闪进房间里去。
“他干什么?”梁夏问。
“请家法。”秦天天见怪不怪。
很快楼下就响起了方也的惨叫声,噼里啪啦,像放鞭炮一样。
阁楼上一共三个房间,一个放杂物的,一个三十平米的卧室,还有一个小的卫生间,淋浴也在这里。阿姨才走了一个月,房间里没多少灰尘,装修也很简单干净。
“你看看,要还缺什么明天我们陪你上街买。”秦天天把行李放在墙角。
“不用,这就很好了。”梁夏拍拍柔软的床垫,感激地冲他点点头。来上海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奇遇,遭到了老同学的背叛,却也认识了三个活宝一样的男生。“对了,”她突然想起来,“你们今晚想吃什么,我去买。”
“角色进入的这么快?”秦天天拍拍她的头,“不急,等我们去公司把伙食费给你要来的,也不能让你贴钱啊不是。”
此时阳光透过窗帘缝的一缕正好照在他脸上,打亮了一张英挺的,充满蓬勃力量的好看的脸。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望着,像是交换了某种暗号一样,同时笑了起来。
合租日记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吗?梁夏把一只洋葱切开时想。
然后她把洋葱倒入锅中,在一片呛人的辛香中点点头,就这样开始了。
她来到上海的求学生涯,还有和三个男生的合租生涯。
他们很快就像认识了对方一辈子那样,将老底和盘托出。他们知道了梁夏还有一个患心脏病的姐姐,高三那年家里因为给姐姐做手术而入不敷出,因此梁夏没有去上大学,而是在一家饭店做帮厨,她的一手好菜就是在那里练成的。
两年之后,姐姐的身体已经康复,找到了新工作,梁夏自己也有了一些积蓄,她不想一辈子做厨师,她喜欢跳舞,也有一些舞蹈基础,想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父母带着对女儿的愧疚准许了她的决定,她选好了学校,用自己的薪水交了一年学费,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来上海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把一场冒险送给了自己的19岁。
她也知道了秦天天三人做练习生的缘由。叶知秋和他们公司的老板“陆姐”——陆如苏是死党,她想成立一个偶像男团,他就成了男团第一个预备成员,无条件服从,尽管他说:“她是个疯子。”
方也和秦天天都是被陆姐从街上忽悠来的。方也被朋友坑去一场商演,大雨中连唱带跳,怀着报复社会的心理怎么难听怎么嚎,却在演出结束后被陆姐塞了一张名片,“你想做明星吗?”那个嘴唇涂得鲜红的女生笑着说。
而秦天天则仗着190的身高为很多不知名的服装品牌做模特,也是在一场秀结束后,陆姐就像凭空冒出来一样给他递了名片,“你想做明星吗?”还是那句话。
他们答应的理由充满默契也充满自恋,“我觉得她很有眼光。”方也歪着嘴笑,秦天天诚恳地点头。
她也知道了他们的外号。方也叫“猴子”。倒不是因为长相,他其实长得挺好看,眼睛亮亮的,脸很小,皮肤比女孩子还好,说起话来脆生生的,像棵长在三月里的树(刚满18岁,却处心积虑地让梁夏叫他“哥”)。只是太闹腾,闹腾得让人心慌,恨不能抓住攥在手里好好揉捏一番。叶知秋从不叫他的外号,也不叫他的名字,他只说“诶”。他说“诶你在那别动”,方也就生无可恋地站在那儿,等叶知秋拿家法(鸡毛掸子)来揍他,那场景真是喜闻乐见。